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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人才孵化基地项目1#-20#楼、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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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问回复
1、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限价:79989863.37元,其中暂估价3021000元。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3021000元(含规费、税金为3419007.69元),另有暂列金400000元(含规费、税金为4562698.8元),合计3421000元(含规费、税金为3871706.49元),是否有误?
回复:无误。
2、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0、①总承包服务费:“A、以暂估价形式入本合同签约价的专业工程,总承包服务费按不同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投标费率计取,承包人投标时已将总承包管理与施工配合服务费以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基数计入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扣除(投标报价中)此款,承包人按此费率以专业工程造价(不含主要的大型设备费)为基数向专业工程承包人直接收取。”描述与实际清单不符,是否有误?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没有基数,承包人投标时无法报费率,是否统一总承包服务费按专业工程暂估价的2%计取。
回复:此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基坑支护工程1、2、3#清单深层搅拌桩限价中仅报了有效桩长部分空搅部分均未报价,请核实。
回复:定额中已考虑2米空搅部分。
4、基坑支护工程单价措施费1#清单大型机械进退场限价中仅11109.45元/项明显偏低(误按深层搅拌桩机报价而非三轴搅拌桩机),请核实。
回复: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5、基坑支护钢支撑、基坑喷射砼护壁等9#清单钢支撑型钢水平支体系安装拆除限价仅719.32元/t明显偏低(套用了两次拆除但未套制安),建议调整。
回复:不调整。
6、基坑支护钢支撑、基坑喷射砼护壁等15#清单实腹钢柱限价仅5793.26元/t明显偏低,(型钢主材按除税3237元/t,但是钢结构回收单价按1800元/t过高,不合理),建议调整。
回复:不调整。
7、基坑支护钢支撑、基坑喷射砼护壁等17#清单零星钢构件限价仅5430.1元/t明显偏低(钢结构回收单价按1800元/t过高),建议调整。
回复:不调整。
8、基坑支护钢支撑、基坑喷射砼护壁等26#清单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限价仅-95.7元/m3明显偏低(其中拆除外运单价仅94.3元/m3比挖土还低同时钢筋回收单价按1800元/t又过高),建议调整。
回复:不调整。
9、基坑支护钢支撑、基坑喷射砼护壁等单价措施费9#清单排水、降水限价仅163.53元/昼夜明显偏低(仅按一只井报价并未考虑3只井),请核实。
回复:本清单为消防水池的排水、降水,施工天数按15天,已考虑3只井。
10、大型土石方工程2、12#清单“挖一般土方”控制价中均未考虑人工配合费用,单价3.84元偏低,请核实。
回复:支撑以上挖土,无需人工配合。
11、大型土石方工程3、13#清单“挖一般土方”控制价中均未考虑人工配合费用,单价8.98元偏低,请核实。
回复:按支撑下定额套用,符合市场价。
12、3#楼6#清单“场内集中堆放,运距1km”和7#清单“余方弃置,运距自行考虑”已单列,3#清单“挖基坑土方 弃土运距:自行考虑”是否应改为“挖基坑土方 弃土运距:另计”?4~20#及消防水池同上。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13、3#楼75#清单项目特征中“15厚DPM15.0级砂浆抹面压实(不同材质、水电开槽等处压10X10X0.7钢丝网),贴砖面粉刷层满铺钢丝网(另计)”是否本清单只考虑抹灰,(不同材质、水电开槽等处压10X10X0.7钢丝网),贴砖面粉刷层满铺钢丝网为另计?
回复:是。
14、土建工程(地下室)的单价措施6#清单的单位为项,工程量2489.32是否应为1?
回复:单位调整为m2,以澄清修改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15、钢板桩工程2#清单“钢板桩-HW400*400*13*21型钢”限价仅2176.19元/t明显偏低(型钢主材费工程量仅考虑了不可回收部分,并不是按打的钢板桩总量考虑,不应该再考虑型钢回收扣减,回收价1800元/t偏高),请核实。
回复:钢结构回收单价符合市场价格回收价格。
16、桩基工程单价措施费1#清单“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限价中桩基型号900KN偏小,定额对应型号为2000KN结合市场实际有的型号要4000KN。
回复: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投标人自行考虑。
17、土建工程(地下室)和土建工程(商业地下室)综合脚手架中的清单项目特征均有“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等规范自行确定”同现行的要求现场采用盘扣脚手架是否矛盾?限价中也未考虑盘扣脚手架。
回复:盘扣脚手架目前非强制性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控制价按一般脚手架考虑。
18、其他单体的综合脚手架虽然未明确是否采用盘扣但限价中均未考虑盘扣脚手架是否有误?
回复:盘扣脚手架目前非强制性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控制价按一般脚手架考虑。
19、限价中所有模板均未考虑盘扣支撑是否有误?
回复:盘扣脚手架目前非强制性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控制价按一般脚手架考虑。
20、招标文件中未见品牌表,请提供。
回复:无品牌要求。
21、3#、5#~20#楼的多联机空调系统是否在本次施工范围内,招标清单中均未见?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楼安装范围是否全部归精装施工,未见毛坯施工范围,但图纸有区分?
回复:全部归入精装。
23、图纸要求压力排水系统的热镀锌钢管采用焊接,清单特征为螺纹及卡箍连接,两者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哪种为准?
回复:以螺纹及卡箍连接为准。
24、整个内装的图纸解压有误,图纸无法打开,请重新提供。
回复:图纸可以打开,请投标人重新按招标文件链接下载。
25、气体灭火是否有系统原理图及平面布置图?
回复:有。
26、4#楼装修水电内清单序号59、60条的清单特征与图纸不符,两者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哪种为准?
回复:室外机按10P,室内机按FJPG100和FJPG50综合考虑。
27、投标计价软件是否有品牌要求,如有要求,使用哪个计价软件,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没有品牌要求。
28、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要提供哪些表格,请明确?
回复: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根据电子招投标要求提供相关表格。
29、招标控制价是否为总价控制,请明确?
回复:是。
30、招标控制价中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价格过低,比市场价低300元/m3,请复核?
回复:市场询价,投标人根据自身采购渠道自行考虑。
31、结构设计总说明中,4.3内容为不小于18的钢筋应采用机械连接,6.5 2)中表述为大于等于22时均应采用机械连接,以哪个为准?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32、建筑总说明中从上而下逐层砌筑,是否包括地下室?
回复:包括。
33、招标方未提供准确供水点、供电点,请提供。
回复:供电点1:洋桥变/10kV洞西线接入;
供电点2:洋桥变/10kV洋医线接入;
供水点:天秣路西侧。
34、是否可以在红线内进行临时办公室及住宿场地建设?
回复:原则上不允许,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自行考虑。
35、非地下室区域主楼基坑支护是否存在明确方式?
回复:除大地下室区域考虑基坑支护以外其余主楼考虑1:2开挖放坡。
36、经过踏勘,现场只有南侧存在既有道路,北侧无现状道路通入施工现场,业主方是否可以协调占用北侧红线外农田以满足现场车辆进出需求?
回复:基本农田不可以占用。
(二)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9.7内容现修改为: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再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满分12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9名;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7名;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5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原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时,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现修改为:79988361.34元,增加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最新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内容现修改为:
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原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时,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现修改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内容现调整,以澄清修改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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