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厂房一期新建110kV变电站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标准化厂房一期新建110kV变电站工程已由 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洪开管投备(2026)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标准化厂房一期新建110kV变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经济开发区金鸡路南侧、开拓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建设110kV变电站一座,建设配套配电电缆及通道设施连接新建变电站与现有10kV配电设施,满足企业用电需求。
2.1.3合同估算价:297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 6 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 7 月 2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0 日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送电。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组织图纸论证审查(含多轮)、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和甲方认可;完成项目范围内的主材、主设备及辅材等所有物资采购;完成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交钥匙工程;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1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1 年为准)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其他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因施工过程中涉及进入供电220kV变电所施工,投标人须提供当地供电主管部门2026年度“双准入”(单位准入和人员准入)的纸质盖章证明。
(4)本项目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 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2026年6月1日12:30分之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实行实名制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注册证书,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因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为示范文本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初步评审以下列表格内容为准。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商务标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含)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接链(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链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备注:以上(1)项包含的情形如下: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劳动合同及社保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备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1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类似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说明:①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业绩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量化指标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量化指标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说明:合同至少包含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项目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 ||
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 | ||
承诺书 | 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1)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查询)。 (3)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其他要求 | 因施工过程中涉及进入供电220kV变电所施工,投标人须提供当地供电主管部门2026年度“双准入”(单位准入和人员准入)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总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因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为示范文本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详细评审以下列表格内容为准。
综合评估法四:适用于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2.2.4(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其中设计文件至少包含总平面图、线路通道图、设备布置图、电缆走向图等(5分)。 2.对工程接入系统方案进行详细的调研,形成文本方案(1分)。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1分)。 4.工程设计文件与地方规划的相适应,了解本工程沿途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相关方面的要求(1分)。 5.设计文件中设备选型符合安全及电力规范的要求(1分)。 6.设计文件对经济性、安全性、合理性应进行详细的调研(1分)。 |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能出具整个工程相关的初步设计图纸。 2.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划要求及供电安全要求。 3.对线路的走向应有详细的描述,确保施工能够正常开展。 4.对沿途施工的危险点进行详细的论述。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8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由评标委员会拟定1道书面题目(采用书面暗标的方式,具体暗标要求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款。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投标文件制作时,上传A4 幅面的空白文档1 页(无需设置页码)即可。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中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2.2.4(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说明:上述业绩资料要求同资格审查业绩,与资格审查同业绩的不予计分。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12分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7名(排序第7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4 月 24 日2026年 5 月 29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获取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该信息系统部分或全部无法访问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不再访问系统核验相关材料;未上传扫描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巢湖路3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北京路小区东门院内
联系人:谢工 联系人:严冬
电话:13151303739 电话:1835231710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严冬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87288781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