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经开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清淤、排查、检测、测绘、勘察、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23 00:00:00 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6年经开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2026年经开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清淤、排查、检测、测绘、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经开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经开审批经审[2026]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淤、排查、检测、测绘、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瀚瑞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检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地点: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3.2工程规模:对大港跃进河河道地形、断面测量和水质、底泥检测;对河道雨水排口及其上游相关市政管道溯源排查、测绘、检测;对31、32、33等达标区小区内雨污分流效果评估、测绘、排查、清淤、检测;对企事业公建单位排口调查及部单位雨污分流效果评估、测绘、排查、清淤、检测。对源头地块,涉及截流排口污水流量监测;对约150公顷小区地形测绘;对小区进行勘察等;合同估算价约:1065.75万元。

3.3工期要求:70日历天。 

3.4服务质量: 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3.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ZJXQ2026041965001001

2026年经开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清淤、排查、检测、测绘、勘察、设计

测绘、排查、检测、勘察,并依据上述相关成果资料进行雨污分流或截流、问题管道整治和河道整治设计施工图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 1个标段。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给水排水)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其他要求:

4.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4.5.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5.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投标人资信实力24分,项目成员配置16分,项目实施方案5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1投标报价(10分)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06575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总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总价相比,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10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5.2投标人资信实力(24分)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12分)

(1)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排水类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地下管线测量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类型、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

12

投标人资信(3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0.5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的得0.5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3

投标人技术实力证明(3分)

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具有地下管线信息采集软件著作权或主编或参编过省级及以上的排水类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原件扫描件;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提供合同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封面和带有编写单位的页面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证明材料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3

投标人奖项(6分)

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奖项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级部门或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每有一项得0.5分;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奖项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每有一项得1分;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证书上应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获奖证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6

 

5.3项目成员配置(16分)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拟派项目负责人(8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本项最高得2分。

(2)202104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揽过排水类工程目设计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202104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奖项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级部门或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每有一项得0.5分;202104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奖项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每有一项得1分;202104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证书上应明确反映获奖人员姓名,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

(4)2021040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主编或参编过省级及以上的排水类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说明:

(1)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注册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

(3)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提供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出版物封面和带有编写人姓名、单位的页面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以上所要求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需投标单位所承接。

8

拟派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8分)

(1)项目组配备给水排水、道路、结构、环境工程、造价、电气、测绘、勘察8个专业的人员(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为准,且上述专业人员均为高级职称的,配备齐全的得3分,缺少一个专业减0.5分,扣完为止。

(2)项目组成员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 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配备齐全的得2分,缺少一人减 0.4分,扣完为止。

注:

(1)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 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证明材料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8

 

5.4项目实施方案(5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项目实施方案统计得分时,在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篇幅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不包含封面及目录页数),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项目的理解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排水系统熟悉情况等进行评分。

5

大港跃进河水质现状和主要问题成因分析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情况梳理,对大港跃进河水体情况及汇水范围内小区、企事业、河道排口、上游市政雨污水管线的了解,大港跃进河水质现状和主要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是否全面、客观、准确进行评分。

8

项目编制内容框架及技术路线

根据投标人对大港跃进河水质现状和主要问题成因分析,对项目河道水环境治理、排口上游雨污水管网混接排查、排水管道检测、设计的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是否具有可靠性、针对性、科学性进行评分。

5

项目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工程整治经济指标

根据投标人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对招标范围内开展的河道水环境治理、排口上游雨污水管网混接排查、测绘、排水管道检测、后续工程整治拟采取的技术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和工程整治所涉控制经济指标的全面性和精准性进行评分。

16

项目工作进度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人员分工、工作进度计划安排、保障工作进度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4

项目工作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投入设备保障、技术保障、预期成果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

4

项目现场和后续工程整治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现场服务承诺,以及提供后续工程整治、将招标人已有的地下管网信息和成果资料对接录入到镇江市给排水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排水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排水管网缺陷展示和监测分析管理的服务承诺的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打分。

8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42300002026427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1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以联合体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的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5130930

8. 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4投标人存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5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公开的,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期间,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通港路9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新区大港银山南山路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511-83179010

电话:

13815152586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19

联系电话:

0511-8898053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09

10.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1/20250201/2bdeaea3-9844-4da0-b209-8ea1bcced9de.html

联系电话:0512-58188503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