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南苑西路头兴港桥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启东市南苑西路头兴港桥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B3206810359000703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南苑西路头兴港桥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启东市南苑西路头兴港桥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南苑西路,西起港西路,跨越头兴港后,东至和平路。
2.3 建设内容:南苑西路头兴港桥改造施工。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南苑西路,西起港西路,跨越头兴港后,东至和平路,实施总长662.755m,断面宽度26~35m包含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简支桥梁1座,跨径为(16+20+25+20+16)m。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启东市南苑西路头兴港桥改造工程施工图所示的道路、桥梁、排水、安全设施、照明(不包含现状照明设施的拆除)、监控、绿化(不包含现状绿化的迁移)及其相应的土方工程。其中,施工图中涉及由产权单位确定改造方案的管线(通信、电力排管、电力杆线、给水管、热力管及燃气)迁改、废除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 30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以来(投标截止日前推五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跨≥25米的桥梁工程;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二年以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近一年以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信息公开”_“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
启睿产业中心 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 刘赛荣 联系人: 张娟娟 朱 倩
电话: 0513-68261060 电话: 0513-8330282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朱 伟
邮编: 2262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200
电子邮箱: ntdz9192@126.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3-8311069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