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老年大学教学楼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17 17:35:55 来源:南通市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如东县老年大学教学楼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老年大学教学楼新建项目已由 如东县数据局东数据投[2025]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东县老年大学  ,招标人为 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老年大学教学楼新建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如东县青少年宫内             

2.1.2建设规模:拆除原建筑物面积约127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设计工期: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评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装修、智能化、室外配套等

2)施工工期: 290日历天(含拆除,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300日历天”填写。

2.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且不低于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质量标准,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注:投标系统及CA格式中质量要求暂写合格。

2.1.6其他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建安〔2021〕68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装修、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景观绿化、亮化、智能化、幕墙、电梯、室外配套等其他专业工程);

2)室内装饰设计(含专业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

3)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设计费中。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获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4)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的配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2.2.2施工范围:中标后承担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绿化移栽、原有建筑拆除清理(含大门和篮球场)、桩基、土方、场地平整、建筑、结构、亮化、室内精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幕墙(如有)、景观绿化(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电梯、室外配套(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各专业管线等)、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等工程的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b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2  1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牵头单位)自2022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面积为准)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牵头单位)自2022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面积为准)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牵头单位)自2022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面积为准)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施工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2   1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面积为准)工程总承包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面积为准)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面积为准)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面积为准)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监理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注:(1)公共建筑指: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 ,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 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 ,不包含住宅、厂房和仓库。

2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 (如为联合体业绩除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3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4如为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 (如为联合体业绩除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5如为监理业绩: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6)工程总承包业绩不等同于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需含设计与施工。

7)投标人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个。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  2024   1  1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  2025   1   1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规定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 

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工程业绩:  2  

其他评分因素: 5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85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进入二阶段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进入二阶段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90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7-1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0.7-1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7-1

4.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7-1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7-1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0.7-1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2.2

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进行书面答辩。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等候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提出问题(不少于2题(含2题)),采用书面形式答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答辩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不得分。

2.2.4(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工程总承包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工程总承包业绩,有1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为联合体业绩除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公共建筑指: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 ,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 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 ,不包含住宅、厂房和仓库。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中的面积为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 分)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工程总承包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和仓库)工程总承包业绩1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为联合体业绩除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公共建筑指: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 ,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 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 ,不包含住宅、厂房和仓库。

(2)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或竣工验收记录表中的面积为准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2.4(5)

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分(5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房建)信用得分*5%(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建筑业企业(房建)信用得分为准。

未参加建筑业(房建)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评标的其他要求

4.1.3

设计文件合格

合格分:  /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9

评标结束后,除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定标程序本项目不适用

条款号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2.1

定标标准

/

5.3.1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417900分至20265229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22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1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如东县三元世纪城       

联系人:    蒋工                         联系人:陆晓嘉                                

电话:    18862799191                    电话:13813736163                              

传真:                                   项目负责人陆晓嘉                                

邮编: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226400                         

电子邮箱:27038505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1908818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盖单位章):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