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家浜渔文旅融合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沙家浜下段泾A区商业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沙家浜渔文旅融合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高管投备〔2024〕4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沙家浜古镇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常熟市沙家浜镇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集体资金(出资比例)。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沙家浜下段泾A区商业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5961.89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总工期要求:315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6月17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4月27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
(1)设计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全部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范围: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其他: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施工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2.2招标范围:设计、桩基、基坑围护、土石方、土建、水电、防水、涂料、外墙保温、消防、通风、排烟、钢结构、幕墙、门窗、智能化、装饰、泛光照明、室外配套、路灯、景观绿化、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设备采购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700万元(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700万元(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700万元(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7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7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7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7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近两年内(从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施工及采购部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7日08时30分至2026年04月24日16时00分;请有关单位及时下载预审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暂定,具体以答疑文件中的时间为准):2026年05月06日8时30分至2026年06月04日16时00分;请有关单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6.3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答疑文件为准):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52822187(CFCA)、0512-52816950(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包括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8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9.9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地下一层(地下面积不超4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超5000平方米,地上最高层数不超4层,最高高度不超18米,单跨最大跨度不超12米。
10.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熟市沙家浜镇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中环路14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国际装饰城1幢2802室
电话:0512-52575899 电话:0512-5288305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杨牸婷
邮编: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870438921@qq.com
11.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2822912
11.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2.1 | 初步审查标准 | ||
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
无资格审查办法第1.4.3条所列情形 | |||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如出现并列名次,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按照第八章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2.1.2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 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 ||||
3. 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
4. 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
8. 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
注:1、设计文件评审得分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为方便评审,初步设计文件页数限100页以内(含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4分)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
3.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
4. 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进行评分。 1、施工项目人员专业配置:(本项最高得分1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设计项目人员专业配置:(本项最高得分1分) 除设计负责人外配备的建筑、结构、电、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配备齐全,有一个加0.25分,最高得1分。 注:①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②(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则资质证书需满足以下要求a.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b.电子证书有效期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无效;c.电子证书中无手写签名的,电子证书无效。) (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签名一致性的辨识,存在个人识别能力不一、图像清晰度不一等问题,为避免争议,在招投标评审时不对签名图像与个人签名的笔迹一致性进行比对,有签名的评审时均视为一致。)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及新版电子证样式详见招标文件最后附件A) | |||
2.2.4(5) | 工程业绩(0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0分) | /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0分) | / | ||||
2.2.4(6) | 其他评分因素 | 投标人信用 | / |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 ||||
定标程序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详见定标方案 | |||
5.2.1 | 定标标准 | 详见定标方案 | |||
5.3.1 | 定标方法 | 详见定标方案 | |||
定标方案
一、定标方法: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二、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
中标候选人中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5%(含)~5%(含)范围内,则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中标候选人此项评价等次均为最优。一家及以上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5%(含)~5%(含)范围外,则进行价格竞争,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报价最低的评价等次为最优,投标报价次低的为次优,依此类推(投标报价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①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的评标结果的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最高的评价等次为最优,其余为次优。(得分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②2023年4月1日至今,按中标候选人企业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7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有二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的评价等次为最优,其余为次优。(类似业绩个数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定标委员会对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两方面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比较,评价等次均为最优的为最优,评价等次为一个最优、一个次优的为次优,评价等次均为次优的为第三优。
3、设计方案
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及总体把握等”评审要点进行比较,作出评价。方案整体内容详尽的为最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的为次优,方案整体内容一般详尽的为第三优,以此类推。
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最新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按得分100分~90分(含)以上为最优,90分(不含)~85分(含)以上为次优,85分(不含)以下的为第三优。未申报参加2025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其房建的信用评价结果按60分予以认定。
本工程对应类别为:房建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