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苏州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第1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15 10:20:00 来源:苏州工业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银行苏州分行办公楼装修工程 北京银行苏州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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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银行苏州分行办公楼装修工程 已由/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810.6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京银行苏州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北京银行苏州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北、星湖街西、思安街东(苏州大道东400号中海星湖ONE)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779平方米,本次装修最高楼层为20楼,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装修面积约9253平方米,工程造价约4156.36万元,其中装饰工程约3673.76万元,加固工程约132.30万元,消防工程约207.87万元,智能化工程约142.43万元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156.36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北京银行苏州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加固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否

2.8 工期:104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7 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04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 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倒算)申请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 ,附有共同投标协议;(2)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四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6年04月20日 23时59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见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答疑文件(如有)。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上传资审文件菜单上传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项目设计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贸酝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重新发布公告原因:/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50.0 账号:518376226423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万盛街28号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资管大厦8楼
联系人:
张竞雄
联系人:
孙翠华、王雅
电话:
18511182116
电话:
0512-68097442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孙翠华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监督联系电话:    [66605612、66605605 ]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