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FFJSZ2025030003001005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齐心片区物业小区及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标段(26年达标区))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8 19:13:06 来源:扬州市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齐心片区物业小区及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标段(26年达标区))(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BYFFJSZ2025030003001005(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宝应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宝数据投资(2024149 宝数据投资(202510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齐心片区物业小区及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标段(26年达标区))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齐心片区物业小区及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标段(26年达标区))监理(标段名称)

2.2 建设地点:宝应县城区 

2.3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区范围东至金湾路-西至运河路-南至通运路-北至宝胜路内约8平方千米区域进行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建设。主要包括对老化破损、错混接的排水管网进行检测、雨污分流整治、维修改造、污水提升泵站标准化改造工程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52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工期约 150 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 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等。专业认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3 人;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且须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工程任职的要求: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手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20261 01 日至 2026 331 日)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61 01 日至 2026 331 中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及审查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 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 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90 分,信用分 10 分(投标单位信用分 7 分,投标总监信用分 3 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投标报价:90                       

其他:信用分 10 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 7 分,投标总监信用分 3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0  

2.2.3 (2)

其他(信用分) (评标系统直接获取)

“信用标”分值的计算公式为: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企业信用基准分+ 本企业上年度信用分值/上年度监理企业信用分值最高分×5 分]+[个人信用基准分+投标总监上年度信用分值/上年度监理行业个人信用分值最高分×2 分]。公式中企业信用基准分的计算方法:上年度信用评价成果为 80 分及以上的,可得信用基准分 2 分,上年度信用分值为 60 分的,信用基准分为 0 分,60-80 分之间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监个人信用基准分(最高 1 分)的计算方法仍按《扬州市国有投资项目 “三合一”综合评标办法(试行)》(扬建工(2014)28 号)执行。

 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4  8 日至2026 4  21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4  22  9  0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2 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 支付相应费用。

8.3 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省宝应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 

联系人:         仲磊                  联系人:       崔平利         

电话:                                 电话:         0514-88227725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崔平利                  

邮编:          225800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              225800                   

电子邮箱:5524781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宝应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4-88260172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仲磊 联系电话:19352996568  通讯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