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市政配套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YX202509002-X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宜发改投资许[2024]3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省宜兴中学,招标人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市政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 宜兴市太湖大道280号
2.3 建设内容: 校区道路铺装、沥青摊铺、市政景观、绿化、亮化、给排水改造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雨水管最大管径DN400,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983.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校区道路铺装、沥青摊铺、市政景观、绿化、亮化、给排水改造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中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 53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 建筑业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自 2024年04月08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4月08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2)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7)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送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30%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4月08日08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13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8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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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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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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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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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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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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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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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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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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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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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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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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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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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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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173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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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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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170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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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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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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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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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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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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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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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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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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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007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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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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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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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7976413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