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16 18:51:47 来源:泰州市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项目(项目名称) 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二标段
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一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A3212821886000066004002
A3212821886000066004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项目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3]1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鼎建设发展(靖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二标段、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一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二标段
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路南侧江安路东侧。
2.3建设内容: 电梯设备采购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公寓面积、配套用房面积、配电房、门卫、垃圾房、架空层面积),地下空间8000平方米,配套供电、供水、供气、消防、智能化、通讯、排污、环卫等附属设施。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21886000066004002
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二标段
1#、3#、5#楼共9台电梯(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客梯)的采购、运输、安装、检验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以及五方通话、电梯监控(含井道内线路)机房开孔费、电梯联动、机房降温排风系统、土建单位配合费、检测费、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42.6
A3212821886000066004001
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电梯项目一标段
2#、4#、6#楼共9台电梯(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客梯)的采购、运输、安装、检验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以及五方通话、电梯监控(含井道内线路)机房开孔费、电梯联动、机房降温排风系统、土建单位配合费、检测费、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46.6
2.7工期:120,12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为电梯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明

3.2本项目推荐品牌:①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Schindler);②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TKE);③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HITACHI);④通力电梯有限公司(KONE);⑤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SMEC),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所有电梯需为同一品牌,投标文件未明确所选产品品牌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意:招标人同意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3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必须具有: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3.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

1)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生产厂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2)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 C 级及以上(含安装、维修)】(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3)所代理(经销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

注:①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②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一、二标段顺序进行,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参与二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中标候选人确定后,不因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入选名单。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5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 5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20 )分

技术标准响应 2 )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分;有一项负偏离的扣 1 分,扣完为止;以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表为准。

主机系统(3)

无齿曳引机为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控制系统(3分)

控制系统为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门机系统(3分)

门机系统为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安全钳(3分)

安全钳采用原厂原品牌的得   3分,其他不得分;

缓冲器(3分)

缓冲器采用原厂原品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限速器(3分)

限速器采用原厂原品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注:原厂原品牌的(主机系统、控制系统、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需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扫描件,若无,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其中的门机系统需提供带CMA标识的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扫描件,若无,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2.3(3)

商务响应

5)分

交货期(3 分)

交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的,不得分;优于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的酌情加分,最多加3分。

注:投标时,交货期应前后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单独上传的材料为准,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

响应承诺(2 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 7 天×24 小时服务电话,对招标人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1小时内响应。提供响应承诺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响应本条要求的不得分。

2.2.3(4)

售后服务

10 )分

售后服务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得分区间为 0-10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5)

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暗标)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得分区间为 0-10 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6)

业绩

5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自 2021 1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得 5分,没有不得分。

注:

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也可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商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③投标人提供的电梯业绩必须为本次所投品牌的电梯供货业绩。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3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中鼎建设发展(靖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与富阳路交界处(光芒大厦六楼)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18762366610
电话:
1396102169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14500
传真:
0523-84862355
电子邮箱:
170172573@qq.com
邮编:
214500
电子邮箱:
25255330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84891027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