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埭镇埭盛鹤泾内河港口公用码头(项目名称)黄埭镇埭盛鹤泾内河港口公用码头一期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埭镇埭盛鹤泾内河港口公用码头(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4]1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埭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埭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埭镇埭盛鹤泾内河港口公用码头一期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鹤泾村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9米,最大单跨跨度36.1米;受监工程造价约8781万元,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87万元
2.3招标范围:黄埭镇埭盛鹤泾内河港口公用码头一期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2097001003 | 黄埭镇埭盛鹤泾内河港口公用码头一期监理 | 黄埭镇埭盛鹤泾内河港口公用码头一期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87 | 365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无在监工程。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2-16 00:00至2025-12-22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9 09: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2(1)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在该单位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对申请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格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4)当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 家时,本项目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无在监工程,上传无在监承诺书扫描件(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埭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旺路88号3号厂房3楼东侧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星云汇广场1幢10楼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朱海 联 系 人:张佳佳、孙林
电 话:15850758876 电 话:0512-66185285-8028
传 真: 传 真:0512-661852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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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