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HS202402003-X03]志公路一期(洛杨路—G312)改造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5-10-10 14:29:48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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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原文链接
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5/10/10/4662617.shtml
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志公路一期(洛杨路—G312)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志公路一期(洛杨路—G312)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志公路一期(洛杨路—G312)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3]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起点位于志公路—洛杨路交叉口,沿现状老路向南延伸至G312 |
工程规模:道路总用地面积52394平方米,总长约1644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米,设计速度为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海绵城市附属设施工程等。 |
计划监理期限:305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124.41 万元 |
招标范围: 监理内容包括志公路一期(洛杨路—G312)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协助委托人办理图纸审查和项目各项报批工作。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初步审查,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财务要求:2022 至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4)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其他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拟派监理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含总监),必须包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监理员3人。监理机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提供所有人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仅适用于总监理工程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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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 15:30 时至2025年10月15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3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业主)、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锡南路128号三楼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潘工 |
联系人: |
吴工 |
电话: |
0510-83302978 |
电话: |
0510-8210902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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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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