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分中心) 江浦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305931

信息发布时间:2025-10-10 17:05:03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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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分中心江浦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PKFJ2501057-04GC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浦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已由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重新审批江浦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浦政服投字[2025]6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口区江浦高级中学内
 2.2 招标范围:江浦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建安工程,本项目拟建设一栋六层现代化学生宿舍楼,一栋三层食堂及一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1950.7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85.76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64.96 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景观绿化及配套道路等;并对校园内其他建筑及设施进行改造,包括原食堂局部改造出新,综合楼外立面出新修缮,老宿舍楼过渡期使用改造,校园内室外消防路线梳理及配套改造出新等。
设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报审)及所有专业(含配电房设计)、专项设计,所有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如有)、专项方案及相关配套服务;②消防审查办理;③施工图设计(含专业专项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查、报审(含相关专家费、图审费等);④前期报建;⑤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⑥后期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施工内容:包含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中要求的三通一平、土石方、拆除工程、迁移(此次红线范围内的电缆管道及井、市政管道及井、弱电管道、穿管篮球场通往新疆班教学楼的电缆、10根每根约70米的并排通往新疆班供电的电缆等)、基坑支护、桩基、主体、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电梯、变电所及受电、气体灭火、抗震支架、景观绿化、景观水电、室外综合管网、标识标牌、亮化、设备采购以及改造工程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还应充分考虑施工次序、分阶段施工和材料进场计划,确保整个校区在项目实施期间正常运转。
物资采购内容包含:与施工有关的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电梯、餐梯、床、桌、椅、储物柜、食堂设备、厨房设备更新、冷库等)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其他工作内容:承包人还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安监备案、质监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办理、道路占用开挖及绿化占用手续办理、人防质监申报、白蚁防治申报、防雷申报、文物勘探申报、环评申报,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申报,规划报批(包括总平、综合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放线、正式水电燃气外线、场内外临时设施、临时及正式出入口等)等所有手续,承包人需承担上述手续相关材料准备与送达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证照、批文不能及时取得,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需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验收、城建馆档案验收,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开通使用等房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验收,完成竣工备案的办理工作,中标单位还应考虑项目建设中除以上手续外的所有手续;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建筑验线费用、管线验线费用、建筑测绘费用、管线测绘费用、房产测绘费用、档案整理费、cctv检测费用、招投标交易综合服务费、公证费、用消防查验及检测费用等;以上事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江浦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清单。
 2.3 计划工期:41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4353500.00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新建一栋六层现代化学生宿舍楼,一栋三层食堂及一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1950.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85.7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64.96平方米,室外景观绿化及配套道路等工程。改造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原食堂局部改造出新,综合楼外立面出新修缮,老宿舍楼过渡期使用改造,校园内室外消防路线梳理及配套改造出新等。
 2.7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
 2.8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条件为: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①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②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退休人员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5-032025-08。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③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④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⑤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
(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0)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要求,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上传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3)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1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两阶段开标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
 是否评定分离:
 7.2 具体评标办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各评审项分值分配:
一、技术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00 分(≤11分)
二、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78.00 分(≥77分)
三、商务标:
1、项目管理机构:2.00 分(≤2分)
2、工程业绩:1.00 分(≤2分)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00 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00) 总体概述
(0~2.00)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设计管理方案
(0~2.00)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采购管理方案
(0~1.00)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0~1.00)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
(0~2.00)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0~1.00)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0~2.00)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最多扣2分。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 工程总承包报价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一、确定基准价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至少勾选两个):
二、评标基准价算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为: 90  %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三、偏离率
偏离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 项目管理机构(2.00) 项目管理机构
(0~2.00)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需配备以下人员:
①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②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③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④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 0.2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⑤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备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②提供有效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不得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4 工程业绩(1.00)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0~1.00)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中企业类似业绩、评分业绩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均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5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8.00)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8.00%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南京市施工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投标人的信用评分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和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计算。
以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信用最高分值和勘察设计信用最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进行折算。计算施工信用分时,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勘察设计信用分不折算。
施工信用分折算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7.3 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定标方案如下: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具体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中标候选人为上述团队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中标候选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③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其他媒介:/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大道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栋19楼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人: 张澍
电话: 025-58538136 电话: 1599631655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815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