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两河片区全民健身公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30 19:45:00 来源: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宿迁市宿城区两河片区全民健身公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163001001

 

宿迁市众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迁市宿城区两河片区全民健身公园项目已经宿区行审备〔20241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宿城区两河片区全民健身公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其中本次招标占地面积约10.29万平方米,建设足球、篮球、羽毛球、门球等运动场地、儿童游乐场、健身步道、健身器材、可移动式夜市篷房、停车场、绿化等。其他区域在原有公园绿地基础上,建设各类智慧化休闲健身活动场地、健身步道、水景平台、停车场、健康主题标识标牌、绿化提升等。配套建设照明、亮化等相关辅助工程。

1.3     期:90日历天(分阶段实施,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1.4.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

1.4.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一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两年。

1.4.3其他工程: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暂列金除外)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完成合同工程量50%时,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宿城区两河片区全民健身公园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否;

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简述内容如下:

3.1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18分):商务技术文件(即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开标评标,按照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文件≥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文件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文件为5-8个的,取前5名;有效投标文件﹤5个的,全部进入)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3.1.1技术响应:16分。

3.1.2企业经营业绩:2分。

3.2第二阶段(报价文件82分):

3.2.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81分。

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92%-89%()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C值外)中随机抽取B;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若按上述办法仍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C值外)中随机抽取B;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取值范围为17%18%19%20%21%22%23%24%25%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项目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2.2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1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项目金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时间[多个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指园林或绿化或景观园林绿化为主的工程单项合同)等。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各方主体的公章(指的是各方主体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公章,非项目部章或工程部章)须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日期当日各方主体实际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一致;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注明的各方主体名称须与加盖的各方主体公章相一致。

4)项目负责人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5)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统一主体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6)以上(1)、(2)、(3)、(4)、(5)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4.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990020251015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1029930分;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idOpening)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电话:0527-84396031

8.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众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宿城区利民大厦13

  址:宿迁市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200米商铺14

联系人:葛志谋

联系人:许益

  话:15150755955

  话:0527-8422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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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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