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尧南工业坊项目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5 20:19:03 来源:苏州8.0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尧南工业坊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尧南工业坊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尧南工业坊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数据备[2025]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尧南工业坊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南侧、德马泰克公司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7万平方米,包括厂房4栋、配套办公1栋(含地下车库)以及开闭所1栋等。造价约30000万元,设计费约67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2512001001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尧南工业坊项目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满足评审要求,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报、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670

6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满足评审要求,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报、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包含土建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配式)、人防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景观及室外市政工程设计(包括道路、雨污水、广场、停车场及综合管网等)、内装设计、智能化、泛光照明、幕墙设计、标识导视设计、BIM设计(含碰撞试验、净高分析、地下管线综合)、基坑围护设计等,最终设计范围以实际实施为准。

(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15日历日,初步设计: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4、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1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9-15 00:002025-09-22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26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址: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

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1211室

编:

215000

编:

215000

联系人:

涂馨

联系人:

顾文霞

话:

0512-66598600

话:

13013773346

真:

/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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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69661149@qq.com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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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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