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审发(2024)42号、吴数据审发(2025)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汾湖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设计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汾湖高新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道路设计,包含观荡路一期、韩棚路、海南路3条市政道路及桥梁、排水、照明、交通及绿化等附属工程的工程设计,其中观荡路是城市次干路,韩棚路、海南路是城市支路,桥梁最大跨径22m,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1200mm。总投资约4300万,设计费约76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3205091862000867001001 |
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与配合及后期服务等。(须负责牵头本项目相关配套电力、市政配套附属设施提升等概算报批工作。) |
76 |
30 |
2.4其他: /。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专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良好 。
3.5信誉要求: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家;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家;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业主(项目使用单位: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已委托项目集中建设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汾湖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8 月 29日 11 时00分至2025年 9 月 5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注:不可使用同一个CA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选相同运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6398501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9 月 19 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管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汾湖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地址:吴江区松陵街道交通路3236号
联 系 人: 李斓 联 系 人:戴亚丽
电 话:0512-63135137 电话:0512-63663868
2025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