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路小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徐州市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的 太行路小学扩建工程 已经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行审投备【2022】7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拨,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太行路小学北侧、富强路以西。
3.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米,办学规模为8轨48个班。主要新建功能教学楼、综合场馆及食堂、运动场等,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消防、通讯、智能化、三网、装饰装修、景观绿化等,工程造价约 4100 万元;监理费约 67万元。
3.3 招标范围:1)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4 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壹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5.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录入)
5.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6900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11日至 2025年08月18日 17 时 30 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 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1本工程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人投标报价55-59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6分,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分。
10.1.1投标人投标报价(55-59分):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自主报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67.00 万元;(注: 招标控制价已含安全责任费)超出此招标控制价的不再参与评标。
评分办法: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本工程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 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当投标单位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但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不再参与评分);其他投标单位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离每高1%扣0.15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 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10.1.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6 分)
本项目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评价类别:监理单位)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取值范围为2,3,4,5,6),G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6=4.65);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依据G值作相应调整(如G值取值6分,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则为55分)。
10.1.3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a.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 4分;
b.质量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分;
c.进度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分;
d.投资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分;
e.安全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分;
f.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分;
说明:
(1)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每项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3)本次监理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包括联合体成员)、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10.1.4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1.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含)以上工程师得2分。
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资格得2分。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在10年以下不得分,执业年限10 年(含)至 20年(不含)的得1分,执业年限20年(含)以上得2分。
注:执业年限起始时间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日期为准。注册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目前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投标时应在“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上传至投标文件。
10.1.5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投标人承诺投入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以上设备每种最低配置1台,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配备齐全的得5分,每少一种仪器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
10.1.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4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分
1.投标人自2020年0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住宅及商住建筑)】,每有一个得1分,此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0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住宅及商住建筑)】,每有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时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4)投标人类似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分。
11 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3 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516-66998691。
14 招标人:徐州市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金融集聚区F座3号楼
联系人:周帅 电话:0516-80805867
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韩镇阳 电话:0516-83999055/83999206
异议电话:0516-83999055 电子邮箱:jocxz03@jocite.com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0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