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名称)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桩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投备〔2025〕6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桩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泗港南路东侧,西湖苑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地上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约286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0.0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3205820330001954001004 | 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桩基工程 | 1.管桩PHC-600(130) AB(桩径600,壁厚130,砼强度等级C80,)共11600m(其中单根桩长39m共124根、单根桩长38m共178根),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500KN。 2.管桩PHC-500(125) AB(桩径500,壁厚125,砼强度等级C80,)共27174m(其中单根桩长29m共190根、单根桩长30m共113根、单根桩长31m共89根、单根桩长28m共125根、单根桩长27m共445根),单桩承受设计荷载1750KN。 3、抗拔实心方桩YHZ-450A-13N(桩径450*450,共5148m、单根桩长13m共396根,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20KN)。抗拔试桩实心方桩YHZ-450B-11S、7N(桩径450*450,共90m、单根桩长18m共5根,试桩全长承受设计荷载715KN)。 工程试桩加长5米,共计21根试桩,总加长105米。 | 1709.54 | 45 |
2.4 其他: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年07月01日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基础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本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5亩,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地上建筑面积约95000平方米(计容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约23000.00平方米,最大建筑物层数13层,最大建筑高度约59.2米。(以此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 是 □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07月30日23时59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9时30分。
7.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暨阳湖金融街1幢3楼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葛宇涵 |
联 系 人:章宏杰、何磊 |
电 话:13584480550 |
电 话:0512-65180430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344009828@qq.com |
电子邮箱:yubo@jocite.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账 号: |
账 号:31160188000183204 |
2025年07月24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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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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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清标标准 |
(1)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3)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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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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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根据下列方法入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入围方法: R直接确定: R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三。其中: 方法二中: R= (R一般不少于15家) 方法三中: R= (R一般不少于15家且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的具体数量) 方法四中:G1、G2值的抽取范围分为 ; R= (R一般不少于15家); 方法五中:G1、G2值的抽取范围分为 ; R= (R一般不少于1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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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当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情形的 |
评标入围结果:□按实确定 ?不予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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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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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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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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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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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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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投标 |
符合招标公告第6.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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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补充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
如投标人各项资格条件发生更新的,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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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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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 预审项目) |
1.提交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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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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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无效标评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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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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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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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5 分 施工组织设计:?3分(打分制) □(合格制)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信用标: 0 分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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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R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四,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每档按0.5%抽取,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每档按0.5%抽取,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85%,每档按5%抽取,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的,评标基准价按实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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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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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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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施工组织设计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如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必须说明原因。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R0.01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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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响应性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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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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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暗标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3.7.4项规定的,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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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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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0.5分 |
2-5页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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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5分 |
2-4页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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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0.5分 |
5-10页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
0.5分 |
5-10页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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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5分 |
6-12页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0.5分 |
15-28页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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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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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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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2-07-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基础工程的得2分,限评1项,满分2分。以上业绩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类似业绩。(且与资格预审公告3.2业绩要求不能为同一个项目业绩,否则不得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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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4) |
投标人信用标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 0.8 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评审标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参照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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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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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6) |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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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二阶段评审 |
R采用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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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人具体数量 |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满分5分)。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由高到低排前几名(①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2个(含)以上,取前9名;②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9(含)-11(含)个,取前7名;③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8个(含)以下,取前5名;不足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评审(即对报价文件评审、投标行为考评扣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 注:如投标人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且影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以评标办法中“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者优先;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有效投标人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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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投标人信用标应用阶段 |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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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
第一阶段评审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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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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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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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定标委员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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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定标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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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定标方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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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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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详见本章附件三:评标入围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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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
详见本章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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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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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详见本章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