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5.00 分
技术响应:8.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0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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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8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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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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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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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质量保证措施 (0~8.00) |
对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打分(没有保证措施不得分): (1)外购的主要部件质量保证措施; (2)门窗主要构件加工质量保证措施; (3)门窗组装质量保证措施; (4)门窗成品保护质量保证措施; (优得8分,良得6分,中得4分,一般得2分,无得0分;) |
8.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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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业绩 (0~5.00)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5月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门窗供货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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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第三方信用报告评级 (0~2.00) |
信用等级满分为2分,其中AAA级得2分,AA级得1分,A级及以下级别得0.5分。(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2.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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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京安燕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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