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近零碳环保装备产业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近零碳环保装备产业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4〕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绿谷零碳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绿谷零碳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湖近零碳环保装备产业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湖度假区光福镇龙山南路西侧、田舍东路北侧
规模:本项目拟采购并安装电梯共计28台,客梯15台,货梯13台,合同估算价约1070.32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3205010304000736004004 | 太湖近零碳环保装备产业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 | 电梯采购及安装 | 1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00:00至2025年08月06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2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但代理商须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4)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5)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除提供生产厂商证书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3、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电子邮箱),格式自拟;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生产厂商及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满足“7.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第(4)项要求的资格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5)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满足“7.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第(5)项要求的资格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7.4、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满3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
7.5、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7.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7.7、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绿谷零碳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101号12幢101室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蠡谐大厦5楼506室 |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
联 系 人: | 许峰 | 联 系 人: | 陈超叶、王媛媛 | |
电 话: | 0512-66030156 | 电 话: | 0512-682505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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