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LX202503006-X04]XDG-2024-9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抗浮监测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18 15:19:45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XDG-2024-9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抗浮监测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4-9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梁数投备[2025]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兆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兆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与窑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257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1万平方米。项目拟新建6栋2层商业,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抗浮监测。本工程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抗浮工程设计为甲级。本项目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约10米,紧邻地铁结构,基坑为一级基坑(基坑支护形式:采用钢筋砼灌注桩+内支撑支护形式,其中靠近地铁侧利用地铁围护结构的地下连续墙。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主体基坑为一级,重要系数1.1)。本项目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抗浮监测必须按照国家、江苏省和无锡市现行标准和规范实施。 
    工期:5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10.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抗浮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抗浮监测及相关配套服务。详见附件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成果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及验收规定要求。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和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②【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厅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22 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见附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由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资质的单位担任;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6)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8日 16:00 时至2025年07月23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兆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明桥街道塘南路128号锡钢浜商业中心23栋511号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555号江南城写字楼201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12 
联系人:
裴洲 
联系人:
张军、沈凌、侯小松、彭舒舒 
电话:
0510-85022220 
电话:
13921165050 
传真:
 
传真:
0510-8262209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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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hdg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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