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S202411005-X03]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16 16:41:27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山行审核[20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安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安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锡山区胶阳路与联福路交叉路口,安泰二路南侧,现状安镇污水处理厂北侧预留用地内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上污水处理厂1座,含工艺、结构、建筑、电控、暖通、总图、消防等各专业全部工程内容及厂内配套管线。本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0m3/d。建安工程费约22185.094081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51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50.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2 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以上单位。③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文要求配备。拟派监理机构人员数量不少于9人(含总监),必须包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5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项目总监如为已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除项目总监外不得有退休返聘人员)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如果监理工程师正在换证,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换证接受材料。监理机构人员一经提交至招标人备案确认原则上不予变更(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开工日期延误超过6个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且在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现场。 (5)特别说明:因“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主体(诚信)信息库”停止使用,涉及诚信库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挑选的信息为准。同时按照“转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为保证招投标活动不受主体库切换影响,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人员的各类资质证书等)可能无法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内挑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各类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挑选的信息与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信息不一致,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挑选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6日 17:00 时至2025年07月21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安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年余村联福路与胶阳路交叉口东南侧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层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浦丹红 
联系人:
俞晓伟、王颖、陈薛轲 
电话:
0510-88258976 
电话:
0510-8822065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46972084@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