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镇水产路改造及健身步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10 18:51:26 来源:南通市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港镇水产路改造及健身步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2.1.2工程规模:水产路改造及健身步道工程,南至府前路,北至鹤飞路,长约1200米,水产路改造宽度为16米,西侧健身步道整体宽度为20-30米。总面积50012.30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18961.90平方米,景观面积31050.4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6400万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勘察设计费含工程测量128万元。

2.1.3勘察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75日历天,其中勘察(含工程测量)及方案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招标范围启东市吕四港镇水产路改造及健身步道工程勘察设计,包括:道路、交通、桥涵、综合管网(雨水、污水、给水、燃气、强电及通信杆线下地)、照明和绿化、景观、园路、建筑、结构、零星构筑物、水产路两头大洋港桥与鹤港大桥夜景亮化等的设计。包括:地形修测、管网排查、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3.2 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道路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①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总金额38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②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

3.5其他要求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R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R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6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7    30    9    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5  7    30    9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13-83110693。

10.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启东市吕四港镇为民服务中心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44号

联系人:施峰峰

联系人:杨欣婷

电话:13921632144

电话:0513-83351266

 

 

招标人: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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