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吕四港集团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启东吕四港集团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麦博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东港池作业区。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25亩。项目总容量为100MW/200MWh,分为20个储能单元(储能容量按照实际方案配置,投标人根据自身方案优化,满足项目100MW/200MWh招标要求)。配套新建升压站一座,配置1台220MVA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最终通过双回220kV架空线由储能升压站引出,将220kV华威H2风电场陆上开关站~220kV沿海变线路单开环接入。送出线路本期储能线路建设2回220kV储能线路,预留2回220kV送出线路能力,采用同塔4回建设方式。估算投资23509.11万元。
2.1.3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报审前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质量: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物资采购: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含送出线路)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建安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1)勘察设计
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评审,项目相关专题报告修订、编制及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设备材料清单、设备材料详细的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安全、环保、消防设计专篇等。
(2)设备采购及监造
储能电站的全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变配电设备等;以及主要设备的监造工作。
(3)建安工程
储能电站的全部临建、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站内外道路、围墙、大门工程、绿化、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水环保、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
(4)送出工程
220kV送出线路的外线工程的前期可研设计、评审,路径协议、核准立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端间隔改造等。线路长约1.77km,拟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1.6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约0.17km。
(5)其他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包含招标人已经办理完成的各项批复及手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②办理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完成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③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各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及并网、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最终满足正常运行要求;④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储能电站、送出线路临时占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吊装平台、设备运输道路、堆场等)的租赁;⑤协助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⑥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报批手续、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服务或报批,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以上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执业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职务。
3.4 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o投标人 ü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40MW/80MWh独立或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非工商业储能),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的暂停投标资格或者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年)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情形。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06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3-83110693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限制其投标。
(5)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要求,2025年5月26日起,江苏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等操作,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6)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麦博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代理人: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 |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
联系人:顾师健 |
联系人:陈佩芬、韩欣妤 |
电话:18012889306 |
电话:0513-83248588 |
启东麦博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5年0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