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No.新区2024G02地块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303818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3 21:36:44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JBFJ2500752-01GCGH
项目名称:
No.新区2024G02地块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6月13日 22: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针对原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件第14.2.2条预付款担保原为: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提交预付款申请前,金额同预付款金额。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现修改为: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不提供

预付款担保形式:不提供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件第14.2.1条预付款支付期限原为: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实际开工后,同时承包人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保函后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价款,采用先票后款的方式,提供担保保函后 30 日内承包人要先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预付款。 

现修改为: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实际开工后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价款,采用先票后款的方式,承包人要先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预付款。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条原为: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P269给定的《承诺书》格式编制,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现修改为: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承诺书》、第九章《资格审查承诺书》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61072000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8020000元;建安工程费578500000元;暂列金额16000000元;暂估价8200000元。

(五)本次答疑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应内容作出修改,具体详见此次上传内容(标红部分)。

(六)本次答疑对招标文件第六章“设备及材料品牌推荐表”作出修改,具体详见此次上传内容。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江苏通宇新程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18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08室
联系人: 陈泓树
联系人:
姜一帆
电话: 025-58559291
电话:
025-83278553、1395206459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