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沿海渔港经济区港口管理区配套用房及室外辅助配套项目(一期)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3 21:13:48 来源:南通市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启东市吕四沿海渔港经济区港口管理区配套用房及室外辅助配套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沿海渔港经济区港口管理区配套用房及室外辅助配套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吕四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吕四渔港经济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155601平方米,建筑面积33172.64平方米,位于三岛上和岛外西侧码头后方的渔具回收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约11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吕四沿海渔港经济区港口管理区配套用房及室外辅助配套项目(一期),包含土建工程(包括装配式构件)、水电、消防、配套道路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 近三年以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厂房工程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①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②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⑤申请人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    7     7      09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5   7      7      09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13-83110693。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6)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统一主体库”)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吕四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44号鑫磊大厦六层

联系人:杨丹

联系人:杨欣婷

电话:0513-83902719

电话:0513-8335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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