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徐顺泽置业有限公司汉风青年路小学分校北地块(2024-22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 徐州新徐顺泽置业有限公司汉风青年路小学分校北地块(2024-22号地块)项目 已由 徐州市云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徐云政服备〔2025〕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徐顺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新徐顺泽置业有限公司汉风青年路小学分校北地块(2024-22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地块位于徐州市云龙区,地处新城区奥体板块,新元大道以东,太行路小学以北。
2.1.2建设规模: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4.08万平方米,容积率【1.0-1.5】。预估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6.12万平方米)。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道路、电气、给排水、管网等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燃气、供电、强弱电、道路、消防、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47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17日历天,其中:设计和审图工期为60日历天(取得图审合格证),施工证为7个日历天(图审合格证获取日起算),工程建设工期750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30日(施工证获取),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0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红线内有10KV高压线及低压线(含变压器等设施),由中标单位协调外迁,中标后35天内需外迁完成(投标单位需现场勘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按期迁移完成承诺书)。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并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其他: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地质勘察与设计承包范围:
地质勘察与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用地红线范围内外与小区相关的地质勘察与设计,设计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含报告编写及配合施工图审查)、规划方案报批报建、建筑、室内、景观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其他专项包括地下室人防设计(包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装配式设计(深度满足构件厂加工图),管线综合及道路设计(包含红线外供小区使用的桥梁及驳岸),基坑支护设计,绿建设计(包含评审费用),雨污水设计,燃气设计、供暖设计、供电设计、供水设计、有线电视、三网及室分设计,幕墙深化设计,品质地库设计,地库洗车房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地库及地面管综),精细化审图,标识标牌设计(包含户外、公区标识、信报箱及地库车位划线深化、垃圾房、车位销售图等),部品部件加工制作详图深化(包含同层排水、抗震支架、电梯、保温、门窗、遮阳卷帘、防火门、雨棚、栏杆、进户门、单元门、百叶等),编制设计概算,方案配合、智能化等施工图套图框送审、两书、合同附图、不利因素编制等,雨水回收设计、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社区服务用房装修、设备用房、配套用房装修等)各专业设计(包含橱柜、木作等二次深化)、外立面立控图及红线内外看房通道设计(包含不仅限于:看房通道道路,两侧绿化,排水系统、监控系统、道闸系统、照明系统、围挡搭设(含广告、泛光等)、划线和标识标牌(含精神堡垒)的设计),其他各类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完成各类设计图纸的审查报审和审批手续办理(含相关费用缴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定、发包方要求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承包单位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基于行业惯例及专业判断预判所有为满足工程要求所需工作(含未明示事项),视为已包含在承包范围内,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属于发包人明确承担的风险外。
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设计费用为总价包干,包含以上所有为完成设计任务及徐州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设计图审查、备案等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发包方不再另外支付。
2.2.2.施工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临水、临电工程、临时设施、其它三通一平(含青苗补偿),包括不限于临时围墙、临时围挡、红线内外看房通道施工(包含不仅限于:看房通道道路,两侧绿化,排水系统、监控系统、道闸系统、照明系统、围挡搭设(含广告、泛光等)、划线和标识标牌(含精神堡垒)的施工)、正式道口和临时道口开设及恢复、水土保持(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监测、验收)、建筑、结构、装配式、土方(土方挖运及回填)、施工便桥(设计、施工、拆除、手续办理)、试桩、一孔一勘、桩基、围护、降水、水电安装、暖通、太阳能、亮化、雨水回收、消防、弱电智能化、供水(含红线内外施工及接驳)、供电(含红线内外施工及接驳)、燃气(含红线内外施工及接驳)、热力工程(含红线内外施工及接驳)、有线电视(含红线内外施工及接驳)、三网合一(含红线内外施工及接驳)、室分(含红线内外施工及接驳)、人防、充电桩、抗震支架及各类综合支架、电梯、门窗、外墙保温、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临时售楼处搭建及回收等,所有装饰工程(公区装修(包括不限于汽车坡道、墙面装饰、地下室门厅、首层大堂软硬装、标准层电梯厅、电梯轿厢、架空层软硬装修、上人屋面装修、会所软硬装、样板房软硬装修、社区服务用房装修、物业用房、养老用房等配套用房装修、换热机房、水泵房等所有设备用房装修、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外墙砖、雨棚、泛光照明等),室外市政、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绿化、户外陈设、标识标牌、垃圾房、划线、雨污水(含市政接驳)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入口大门、廊架、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雨水回收等)等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测绘费(包括但不限于三测合一、(控制点)交桩测绘费、验基验线测绘、竣工测绘等为项目建设服务的所有测绘费用)、工程保险、材料检验检测、沉降监测、基坑监测、桩基检测、消防检测、消防查验,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噪声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环保相关检测、节能检测、太阳能检测、栏杆检测等所有相关部门及机构要求的工程类和材料类检测、监测费用,相邻施工影响性鉴定费、建筑垃圾处置费,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验收及移交(含相关费用)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红线内10KV高压线及低压线(含变压器等设施)外迁及配合协调红线内10KV高压线外迁及低压线(含变压器等设施)(10KV高压线位置示意图详见附件9)。承包单位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基于行业惯例及专业判断预判所有为满足工程要求所需工作(含未明示事项),视为已包含在承包范围内,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属于发包人明确承担的风险外。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业绩工程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注: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业绩工程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③提供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监理合同中的金额、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注: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5.5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
5.2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5.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详细评审 | ||||
2.1.1 | 清标标准
| 1.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的标段,在第二阶段开标后,通过场外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此项工作。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2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分 工程业绩:1分 | ||
2.2.2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初步评审、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工程业绩。 (3)评审顺序:本工程分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顺序:初步评审、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顺序: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工程业绩。 | ||
2.2.3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1、第一阶段评审: 1.1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初步评审标准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家数少于 3 家时重新招标。 1.2 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分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 1.3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评审合格(得分≥22.8分)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5名以下的全部入围第二阶段;投标人低于3名时则重新招标)。第一阶段得分相同且影响判定第5名的,可由评标委员会对影响判定第5名的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投票确定排名,并据此确定前5名投标人排序。第一阶段评审不合格以及得分汇总排在第6名及以后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经推荐的前5名投标人,不因后续评标影响而递增。如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名,则所有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进入下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2)第一阶段评审合格标准:22.8分。 (3)第一阶段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评审: 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按本章评分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工程业绩》进行打分。(仅针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未入围第二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工程总承包报价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 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阶段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规定人数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方案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确定入围结果后,不因异议和投诉改变原入围结果。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方案设计文件(暗标) (32分) | 设计说明 (6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 | |
总平面布局 (6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
建筑功能 (6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
建筑造型 (8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 | |||
结构方案 (1分) | 1.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设备方案 (1分) | 1.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绿色建筑(2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
设计深度 (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 |||
注: 1、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 70%-90%; (3)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50%-70%; (4)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 50%以下; (5)缺少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4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3、方案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 ||||
2.2.4(2) | 工程总承包 报价 (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1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中随机抽取一个)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注意: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暗标) (6分) | 总体概述 (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难点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施工管理方案 (1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采取暗标形式,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形式),共4题,每题0.5分,共2分, 组织形式: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答卷序号错误或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处理按0分计。 注: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1分。 2.评分标准(除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评分标准: (1)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有其他标记的或者陈述及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5.各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25年7月11日11:00前到达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开标室签到(地址:新安路5号)。迟到视为放弃答辩,答辩按0分处理。 6.本次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2.2.4(4) | 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业绩工程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注意: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资格条件中的业绩参与本项评分。 | ||
2.2.4(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分) | 本项目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 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 X,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 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 G 值为 8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8=6.20)。本项目 G 值=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徐州新徐顺泽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地 址 | : |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A座 | 地 址 | : | 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07号 |
联系人 | : | 于经理 | 联 系 人 | : | 王春雷、周悦悦 |
电 话 | : | 13655215705 | 电 话 | : | 18811939611、0516-85797030 |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