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S202412004-X05]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一期幕墙工程及附属泛光照明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06 15:43:41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一期幕墙工程及附属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 锡山开发区发备[2024]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幕墙工程及附属泛光照明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开发区 联福路以西、大成路以南、厚惠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270亩,其中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40550平方米,最大高度69米,最大跨度11.6米,最高建筑物层数15层,最大单体建筑幕墙面积约22785㎡,总幕墙面积约为171873㎡,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6100万元,其中幕墙工程估算价约35000万元,附属泛光照明工程估算价约110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361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8日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幕墙工程及附属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包含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格栅幕墙等,以及亮化配电箱(含控制模块)、亮化灯具、亮化控制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注: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注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自2023/06/0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6/0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3/0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7:00 2025年06月11日 23:59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8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大成路299号、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云林街道合心路7号、宜兴市周铁镇分水人民路147号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扬名创智园H座二楼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鲍丹 
联系人:
张建荣、邱小宇 
电话:
0510-88218169 
电话:
19952293931 
传真:
 
传真:
0510-8810281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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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