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江北新区直管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黄姚地块)经济适用房(征收安置房)项目A地块变配电工程澄清修改公告303626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04 20:43:18
来源:南京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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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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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fzx/074008/074008001/074008001002/20250604/9b5ada8e-87e8-4f06-8992-ba1a9c9943dd.html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江北新区直管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黄姚地块)经济适用房(征收安置房)项目A地块变配电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2500691-01SGGH
项目名称: |
江北新区直管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黄姚地块)经济适用房(征收安置房)项目A地块变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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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6月04日 21: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 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 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 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 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书格式,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承诺书”,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核不通过;答疑文件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
3、上传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
4、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 9:20”修改为“2025年6月20日 9:20”。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 09:2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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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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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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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12320100302638405F
E32010018310010810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