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1.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50.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9.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0~6.00)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65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且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类设计项目(设计阶段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得3分,满分6分。 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内容、设计阶段、建筑面积及总投资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此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④所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0~5.00) |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65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且工程总投资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设计阶段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得5分,满分5分。 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内容、设计阶段、建筑面积及总投资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此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④所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满分5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 (2) |
设计方案 | 设计说明(6分) (0~6.00)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文件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平面功能布局(8分) (0~8.00) |
1)平面空间布局是否满足要求:各功能区域动线是否流畅并符合消防疏故要求。 2)各楼层区域是否分区明确,功能完整齐全,各区域尺度关系合理、舒适,空间利用率高;公共区城与各出立空间的衔接关系处理是否得当。 3)是否在功能设置、空间处理、规划中有亮点并对原建筑空间进行优化 4)提供各楼层平面功能布置方案及主要功能区域空间效果图。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
建筑、结构改造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14分) (0~14.00) |
1)建筑改造设计各项内容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改造设计是否符合因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4.00;良=13.50;中=13.00;差=12.50;无=0) |
||
装饰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10分) (0~10.00) |
1)装饰设计各项内容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装饰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平、顶,地、立面、节点等各类图纸详细且之间能相互对应:使用的材料和做法整且合理) (优=10.00;良=9.50;中=9.00;差=8.50;无=0) |
||
电气初步设计(4分) (0~4.00) |
1)图纸是否完整,符合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4.00;良=3.50;中=3.00;差=2.50;无=0) |
||
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4分) (0~4.00) |
1)图纸是否完整,符合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2)是香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4.00;良=3.50;中=3.00;差=2.50;无=0) |
||
暖通系统初步设计(4分) (0~4.00) |
1)图纸符合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2)暖通系统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4.00;良=3.50;中=3.00;差=2.50;无=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 (0~3.00) |
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 (0~3.00) |
拟派驻的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3.00) |
拟派驻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
||
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 (0~3.00) |
拟派驻的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 (0~3.00) |
拟派驻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 (0~3.00) |
拟派驻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
||
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 (0~3.00) |
拟派驻的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
||
景观专业负责人1人 (0~1.00) |
拟派驻的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此条最多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1分) |
||
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人 (0~1.00) |
拟派驻的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具有装饰装修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装饰装修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此条最多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1分) |
||
奖项 (0~6.00) |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每1项得3分,满分6分,(时间按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均扫描编入至投标交件中。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奖项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奖项不予认可。以最高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满分6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招标人: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城建大厦506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311室 |
联系人: | 赵祥 | 联系人: | 张波 |
电话: | 68687501 | 电话: | 15996288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