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5.00 分
技术响应:10.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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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5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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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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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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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0~5.00) |
对招标文件中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充分、透彻,目标阐述清晰,能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充分、透彻,目标阐述清晰全面的得5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较充分、较透彻,目标阐述较清晰的得4.5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一般,目标阐述一般的得4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不充分、不透彻,目标阐述不清晰的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投标设备品牌的响应程度 (0~5.00) |
投标人提供所选设备,在性能符合供电需求基础上,全部响应第六章供货要求设备推荐表上品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品牌使用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承诺书要求明确使用的品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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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信用因素 (0~5.00) |
信用等级满分为5分,其中AAA级及以上得5分,AA级得4分,A级得3分,BBB级2分,其余不得分。(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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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 (0~3.00)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如免费质保期、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人员培训方案等)综合评分。提供的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全面、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可行的,得3分;提供的服务体系比较完善、服务内容较好、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比较可行的,得2.7分;提供的服务体系一般、服务内容良好、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一般的,得2.4分;提供的服务体系较差、服务内容不全面、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针对性差的,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00 |
售后服务认证 (0~1.50) |
投标人具备符合(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要求的有效服务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含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缆,证书星级达到:五星级得1.5分,四星级得1分,三星级及以下的得0.5分,无星级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1.50 | ||
质保期 (0~1.50) |
质保期要求2年,每延长一年得0.5分,最多得1.5分,不延长不得分。(提供投标人盖章的免费质保承诺函,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1.50 | ||
售后服务团队人员 (0~4.00) |
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高压电工证的加0.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 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证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2.5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11至2025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证书和社保人员一一对应,两者缺一不得分,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同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 |
4.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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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0~5.00) |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是否全面、详细,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方案详细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提供的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4.5分;提供的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提供的方案较差,缺乏针对性的,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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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的业绩 (0~5.00)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在16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设备采购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个,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所示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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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招标人: |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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