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山人才公寓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9 11:19:38 来源: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白虎山人才公寓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虎山人才公寓(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政务办备[2024]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州人才安居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虎山人才公寓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路101号;

2.1.2最高投标限价: 11480409.99元;

2.1.3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海州白虎山综合商品城A1号楼,酒店式公寓(装修面积约12000平方米,包含2层,5-13层)室内装饰工程装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18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9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不含厂房、仓库、商超、医院)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或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5)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2024年11月-2025年04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29日至2025年0606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1309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 企业营业执照;

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04月);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投标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或建立链接至诚信库。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有效的、最新的,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7.1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7.2 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

7.2.1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 家(含)以下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

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 K2取值为:90%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2.2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80 家(不含)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80 家(不含)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 A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扣 0.6 分,每高 1%的扣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B,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 K2 取值为: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海州人才安居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6号海州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徐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307196

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A座2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36681877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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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