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FFJSZ2022110009007建乐安置区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第2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7 18:51:44 来源:扬州市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建乐安置区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乐安置区二期工程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都区发改委关于建乐安置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乐安置区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建乐安置区二期工程59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含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电梯装饰、调试、检验和验收、并获得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许可证,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2.2 交货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东至经一路,南至宜和路,西至二水厂,北至328国道,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付使用期:

采购及安装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3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周期:具备安装条件且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取得相应检测报告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价:1397.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 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商;

3.4.2 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3电梯制造商作为投标人时,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要求满足如下如下①或②:

新证:具备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②旧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

3.4.4 销售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时满足如下①和②:

①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设备制造及电梯安装资质证书,需提供的制造商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同上条规定;

②如果是销售代理商负责安装则代理商还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 C 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许可子项目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且必须提供制造商的安装授权委托书)(制造商负责安装则无需具备上述条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 3 个月 20252月至20254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8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 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527日至202564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获取;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62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大会堂路10号       址: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38号

    编:225200                                               编:225200

  人:沈先生                                             人:庄工

    话:13222300789                                      话:0514-86538233

                                     

10.备注

10.1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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