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NO.2020G07地块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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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投标人提问作如下回复:
问题1:恳请贵方确认“磊明”品牌可作为等同于推荐品牌作为应标产品,允许我方在投标文件中采用该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中未看到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还需要放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请问,投标时提供的品牌承诺是否需要放到投标报价的总说明文件中?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请提供效果方案,以确保报价准确性。
回复:不提供。
问题5:招标图纸《G07地块项目东区/西区泛光照明0423》,灯具节点图DT-05/DT-07中,L11/L12线性灯安装在幕墙装饰翼穿孔铝板内部,同时为封闭式结构。请问根据图纸安装方案后期如何更换检修灯具?(见下图)
回复:穿孔铝板可拆卸。
问题6:招标图纸《G07地块项目东区泛光照明0423》,商业裙房A03~A05/C03~C05中护套软线WDZB-RYY-2*4,而招标清单中配线为WDZB1(00)-RYY-2*4。请问以哪个为准?(见下图)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7:灯具规格书中L01/L01A/L11/L12等线性灯具,控制方式采用DMX。请问灯具每米控制段数多少?
回复:L01、L01A、L11、L12、L14为每米8段,L02为每米12段,L03、L05、L06、L09、L15为每米1段。
问题8:招标图纸《G07地块项目东区区泛光照明0423》,商业裙房C02照明平面图3F~12F东/西面布置L02线性灯,而照明立面图没有此款灯具。请问以哪个为准?(见下图)
回复:以立面图为准。
问题9:招标图纸《G07地块项目东区泛光照明0423》,设计说明配电箱系统图C2AL1/C2AL2中线缆使用WDZB-YJY-3*4与招标清单电力电缆WDZB1(00)-YJY-3*4不符。请问以哪个为准?(见下图)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10:招标清单中,照明控制箱(内置DMX主控,交换机等),而招标图纸《G07地块项目东区/西区泛光照明0423》设计说明灯光控制系统网络拓补图中,照明控制箱(内置光纤收发器,交换机等)。照明控制箱中的DMX主控应安装在ALK控制箱中,请明确。(见下图)
回复:工程量清单已修改,请以答疑后的清单为准。
问题11:招标图纸《G07地块项目东区/西区泛光照明0423》设计说明音乐联动系统控制拓扑图中,要求裙房灯光系统须具备场地音乐联动控制功能。请问主要联动那几款灯具?(见下图)
回复:L12灯具需要与音乐联动。
问题12: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公司,其社保缴纳在投标人的所属分公司,请问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分公司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为了更好的理解本项目,请提供本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方案及动画。
回复:不提供。
问题14:为了方便编制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请提供各个单体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整体计划。
回复:泛光照明施工工期按合同工期执行,详细计划待中标人进场后根据实际情况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问题15:请明确本项目总包配合费如何计取?
回复:发包人已支付总包配合费。
问题16:请提供东区、西区施工总平面图电子版。
回复:不提供,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问题17: 经过咨询“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宁企通综合服务平台/南京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服务专区”在线办理”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险)只能办理货物类项目的保函申请,除上述方式外,若采用纸质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保险)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保函格式、出函机构等是否有具体要求?是否可以由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出函机构,采用出函机构格式即可?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工程量清单中开关电源种类多,300W和320W功率电源能否用350W代替,480W功率电源用600W代替?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配电箱内的消防电源检测探测器请明确是否在我们泛光范围内?如是请提供对应品牌及型号。
回复:配电箱内的为剩余电流探测器,在本次范围内,推荐品牌为:海湾GST、华莱润凌、北京索普尼。
问题20:本项目灯具品牌爱克、罗莱迪思等通过询价沟通反馈此项目已在内部被报备,不方便进行报价,考虑到项目体量以及投标公平性,建议新增同档次品牌以供投标单位选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请明确工程量清单中护套软线WDZB1-RYY-2×4实际名称是否为WDZB1-RYJY-2×4?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备注:关于答疑部分内容回复(部分涉及图片无法上传),答疑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其他”。
2、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部分有修改,请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3、凡与原招标文件有悖之处均以本澄清为准,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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