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苑大酒店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3 17:13:35 来源: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金苑大酒店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苑大酒店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数备〔2025〕3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连云港赣榆金苑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苑大酒店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金苑大酒店,赣榆区新城盛世路18号

2.2 工程规模:酒店建筑面积约3554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一层约9000平方米,地上九层约26540平方;整体规划拥有住宿、餐饮、健身、会议、宴会等;

2.3 项目总投资额:6000万元(硬装);

2.4 招标范围:金苑大酒店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工程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配合)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设计、一二次机电改造设计(含暖通、给排水、生活热水、电、消防、智能化、音视频等)、电梯轿厢设计、标识设计、艺术品设计、室内照明设计、酒店后勤区域设计、地下室及相关设施、酒店入口雨棚改造设计、结构加固设计、酒店入口景观改造设计、外立面亮化设计及与本建筑验收有关的综合改造设计等;招标配合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5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查;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备审查条件并通过施工图纸审查;

2.5 最高投标限价33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类似业绩:2022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且已竣工验收的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投标文件中。

2)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或者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如设计合同与竣(交)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设计内容、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竣(交)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上述公共建筑不包含厂房及仓库。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11月至2025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5  23 日至2025 5 3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616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5616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有效的):

7.1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企业资质证书;

7.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04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8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注: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2.2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62

奖项:3分

业绩:8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17分

2.2.1

投标报价

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2.2.2

设计方案

62分)

设计说明书

10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10-7.1分;良:7-5.1分;中:5-3.1分;差:3-0分。

各专业设计思路、建议、设计进度措施、服务计划

10分)

1)各专业设计协调配合的思路及建议

2)各专业设计对项目的设计进度把控措施及服务计划

优:10-7.1分;良:7-5.1分;中:5-3.1分;差:3-0分。

装饰装修(含软装设计)专业专项设计(27分)

1)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内装效果图美观、新颖,符合项目定位。

3)内装整体布局科学、美观,与项目原有布局融洽。

4)整体设计风格美观,主题明确。

优:27-17.1分;良:17-14.1分;中:14-9.1分;差:9-0分。

设计深度(10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10-7.1分;良:7-5.1分;中:5-3.1分;差:3-0分。

经济分析(5分)

1)工程概算编制内容完整、准确,造价分析测算合理;

2)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优:5-4.1分;良:4-2.1分;中:2-1.1分;差:1-0分。

2.2.3

奖项

3分)

奖项3分)

2022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奖项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协会颁发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2.4

业绩

8分)

业绩(8分)

1)企业业绩:

2022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且已竣工验收的,每提一个得2分,本项最6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2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且已竣工验收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2分。

注: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投标文件中。

2)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或者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如设计合同与竣(交)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设计内容、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竣(交)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上述公共建筑不包含厂房及仓库。

5)资格审查业绩、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取。

2.2.5

项目组人员配备

17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装饰装修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4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电气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6暖通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7、给排水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8、上述拟派项目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一人参与过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本项评分中所涉职称指由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技术职称。注册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所载为准。投标人须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兼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之间也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3)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提供参与过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合同、图纸等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设计内容、项目组人员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赣榆金苑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赣榆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编:2221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朱工                     

电话:  15996126912                 电话:0518-85899660/13505139935   

传真:       /                      传真:0518-858996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gsuxinde@126.com   

2025  05   23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0512-58188503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0512-5818850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丽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名称:

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

(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表:

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杨新利

320xxxxxxxxxxx4859

2

汪保清

320xxxxxxxxxxx4528

3

王雪莹

412xxxxxxxxxxx0927

4

张元祥

320xxxxxxxxxxx5859

5

连云港市致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320707761028585Q

6

连云港金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32070633113566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