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308004-X05]硅基光电产业园项目桩基检测、材料检测、抗浮监测、沉降观测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3 16:29:00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硅基光电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桩基检测、材料检测、抗浮监测、沉降观测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硅基光电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硅基光电产业园项目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数投备[2024]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微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以西,吴都路以北,景贤路以南,朗新科技以东 
    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约67239.4平方米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米,新建 4 栋生产用房、3 栋高层研发、1 栋硅基产业研发中心、1 栋联通研发中心、地下车库以及配套商业和展示中心等。 
    工期:1034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90.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桩基检测(静载试验检测、低应变、高应变等)、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材料检测、抗浮监测及沉降观测等。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成果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及验收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②和③: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 目须至少包含备案类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专项(包含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高应变法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取芯法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③【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厅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 
      财务要求: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2月~2025年0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2月~2025年04月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料。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备案类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的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3)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 17:00 时至2025年05月28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6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G栋(2号楼)303室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08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周华婷 
联系人:
吴轶群、章宸玮 
电话:
0510-68080262 
电话:
189152376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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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ra189152376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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