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市交易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电力杆线迁移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码:NJFJ2500656-02SGGY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电力杆线迁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建邺区双闸街道
2.2 招标范围:因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建设需要,需将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周边杆线进行迁移,本次迁改包含南京市儿童医院110千伏双庙1#、2#线、35千伏西水、定善线电缆迁移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用户电缆临时迁改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用户电缆永久迁改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友谊街临时迁改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友谊街永久迁改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110千伏双庙1#、2#线、35千伏西水、定善线电缆迁移(通信部分)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友谊街迁改(通信部分)工程,其中110千伏电缆迁移约150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1
计划竣工日期:2026-04-27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4 合同估算价:2205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因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建设需要,需将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周边杆线进行迁移,本次迁改包含南京市儿童医院110千伏双庙1#、2#线、35千伏西水、定善线电缆迁移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用户电缆临时迁改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用户电缆永久迁改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友谊街临时迁改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友谊街永久迁改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110千伏双庙1#、2#线、35千伏西水、定善线电缆迁移(通信部分)工程,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项目友谊街迁改(通信部分)工程,其中110千伏电缆迁移约150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其他说明:/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负责人、材料设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电力杆线迁移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委托书或甲方单位出具的电力杆线迁移工程证明,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作出如下承诺:①承诺该项目拟投入的停电、送电工作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双准入资格,确保符合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的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南京供电分公司的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②承诺本项目送电后15日内资产移交给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审查文件中)。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中标人需将该项目拟投入的停电、送电工作负责人的由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颁发“人员安全准入信息卡”原件(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工作负责人(2024年10月-2025年03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如不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中标,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14、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15、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5-13 00:00。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19 09:30:00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2.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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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5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分类 |
取值范围 |
下浮率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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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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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4、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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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评审因素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2.00) |
5 |
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2.00分;(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良:1.80分;(不够全面、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一般:1.60分;(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针对性不强)差:1.40分;无:0.00分; (优=2.00;良=1.80;一般=1.60;差=1.40;无=0) |
2.00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00) |
4 |
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2.00分;(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良:1.80分;(不够全面、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一般:1.60分;(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针对性不强)差:1.40分;无:0.00分; (优=2.00;良=1.80;一般=1.60;差=1.40;无=0) |
2.00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3.00) |
10 |
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3.00分;(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良:2.70分;(不够全面、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一般:2.40分;(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针对性不强)差:2.10分;无:0.00分; (优=3.00;良=2.70;一般=2.40;差=2.10;无=0) |
3.00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3.00) |
12 |
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3.00分;(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良:2.70分;(不够全面、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一般:2.40分;(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针对性不强)差:2.10分;无:0.00分; (优=3.00;良=2.70;一般=2.40;差=2.10;无=0) |
3.00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3.00) |
28 |
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3.00分;(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良:2.70分;(不够全面、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一般:2.40分;(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针对性不强)差:2.10分;无:0.00分; (优=3.00;良=2.70;一般=2.40;差=2.10;无=0) |
3.00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3.00) |
15 |
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3.00分;(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良:2.70分;(不够全面、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一般:2.40分;(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针对性不强)差:2.10分;无:0.00分; (优=3.00;良=2.70;一般=2.40;差=2.10;无=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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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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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电力杆线迁移业绩,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委托书或甲方单位出具的电力杆线迁移证明,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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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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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2.3.3(7) |
其他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宁建规字(2021)1号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2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和业绩,满分18分)进行评审。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排名末尾投标人得分相同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南京市建邺区文体路56号11楼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
联系人: |
邹晓婧 |
联系人: |
何晨骁 |
电话 : |
18606745368 |
电话: |
17314960516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