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邗行审投资备{2023}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邗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东至维扬路、南至文汇西路、西至纵一路、北至横一路。
2.2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5360m2,规划总建筑面积89109.32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3056.32m2,地下建筑总面积26053m2。
2.3 招标范围: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3、施工期间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4、工程质量控制工作;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7、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8、施工合同管理;9、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10、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施工工期79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482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规定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投标报价:45分;监理大纲:25分;总监综合能力:14分(其中总监答辩8分,总监素质:4分,类似工程业绩:2分);项目组人员配备:6分;信用分:10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7分,投标总监信用分3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监理服务的(不超过5项)。类似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造价以合同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2)企业信誉:①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奖项。(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证书未发布的,以文件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②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不包含行业协会表彰,不包含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部门的表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单位指质监站、安监站、定额站等)。如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建局、住建厅和住建部)表彰的优秀监理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证书未发布的,以文件时间为准);③投标人获得过AAA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需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3)投标报价因素;(4)拟派项目组成员的人员配备专业、执业资格等;(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①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奖项多的优于获得少的;②投标人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彰的次数多的优于次数少的。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
6.2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14时 30 分。
7.2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1月02日14时 30 分。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
招标人:扬州邗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305 号金都汇商务楼 3 楼 |
邮编: /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田明姣 |
电话:/ |
电话:0514-80820678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61665589@qq.com |
1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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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