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高流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高流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 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备[2023]6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高流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高流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6.5万吨粮食仓储、1-6#仓、商业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55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1-6#仓、商业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保函、 数字人民币、□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381
4.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5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92115367900003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人民币钱包开户行:交通银行
4.6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7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7日9时3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8.1分值设定
(1)经济标评审:
①投标报价 55分
②偏离度分析 30分
(2)技术标评审:
①施工组织设计: 13分
(3)综合标评审:
①投标人业绩: 2分
8.2.1经济标评审
(1)投标报价:5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①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②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招标文件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5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③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偏离度分析:30分
①对指定的1#平房仓投标报价整体偏离度A进行分析打分,偏离度A绝对值越大,说明不平衡报价情况越严重,反之则越小,(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得15分,偏差绝对值第二小的可得10分,偏差绝对值第三小的可得5分,偏差绝对值第四小及以后的不得分),满分15分。
②对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子目招标控制价超过10万元的清单项的报价进行分析打分,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清单报价偏离度B绝对值≥3%,列出B绝对值≥3%的清单项,且记录该类清单数量,投标清单报价偏离度 B绝对值≥3%的数量越多越差(B绝对值≥3%的清单项最少的得15分,第二名少的可得10分,第三名少的可得5分,第四名及以后的不得分),满分15分。(具体需分析的内容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注:含材料暂估价的清单子目,不参与偏离度分析。
8.2.2技术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13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1页的,扣0.01分。
(5)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6)评分标准:
①以下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②以下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③以下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④以下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1.总体概述 | 1 | 建议页数2-5页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1 | 建议页数2-4页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机械设备、堆场、加工场、临时道路、临水临电、排水排污设施等的布局,主要施工阶段总平面图合理性情况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 | 建议页数5-10页 | 施工进度计划响应招标文件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管理策划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3 | 建议页数2-6页 | 施工组织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 | 建议页数6-12页 | 劳动力、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大型工具、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投入计划情况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3 | 建议页数15-28页 | 结合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对工程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部位、危大工程的理解、施工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1 | 建议页数6-15页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8.2.3综合标评审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0平方米的(或者单项合同金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上链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业绩工程指标的还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1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10.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 标 人:新沂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徐州市新沂市新沂市钟吾路城投大厦西栋1302
联 系 人:鲁晨
电 话:0516-889855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5号楼
联系人:东方昊
电话:0516-83886900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