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栟茶高级中学图文信息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栟茶高级中学图文信息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已由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行审投【2024】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栟茶镇卫海北路63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一幢四层图文信息中心,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内设图书馆、校史馆、会议中心(大型会议报告厅)、学生机房(信息技术教室)、信息中心(全校网络指挥系统)等。
2.1.3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430 日历天。
其中: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评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4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430日历天”填写。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且不低于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质量标准,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注:投标系统及CA格式中质量要求暂写合格。
2.1.6其他:(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建安〔2021〕68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1)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装修、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景观绿化、亮化、智能化等其他专业工程);
(2)室内装饰设计(含专业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
(3)校史馆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
(4)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设计费中。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获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5)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的配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2.2.2施工范围:中标后承担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桩基、土方、建筑、结构、亮化、室内精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幕墙(如有)、景观绿化(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基坑降排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论证、止水帷幕及回灌等)、电梯、室外配套(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各专业管线等)、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等工程的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资格审查标准”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9 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1908818。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118号
联系人: 蒋工
电话: 18862799191
电子邮箱:4585556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太阳鑫城1幢
联 系 人: 于工
电 话 : 15862861502
电子邮箱: 378275786@qq.com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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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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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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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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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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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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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1.4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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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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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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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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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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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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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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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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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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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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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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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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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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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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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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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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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初步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不少于15分(不少于 60%) |
2.3.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初步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9 名【注:如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为 15分以上(含15分)者少于9 名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开标及评标、商务标开标及评标】;如有第九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 |
2.3.2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二、评标办法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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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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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共6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6%、7%中确定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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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上述各阶段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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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暗标) |
1. 设计说明书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 ,构思新颖。(0-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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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设计 (4分) |
1. 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0-1分) 2. 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 ,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 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 ,使其满足使 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0-2分) 3. 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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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设计 (4分) |
1. 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0.5分) 2. 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5分) 3. 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5分) 4. 会议中心的室内设计及声学设计措施(0-1分) 5. 图书馆室内设计 (0-0.5分) 6. 校史馆展厅的平面布置及展示板块划分合理(0-0.5分) 7.其他室内空间设计(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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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构设计 (3分) |
1. 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 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1分) 3. 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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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
1. 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 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 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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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 用 ( 2 分 ) |
1.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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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分) |
1.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0.5分) 2.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0.5分) 3. 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 4. 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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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分析 ( 1 分 ) |
1. 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0.25分) 2.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0.25分) 3.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0.25分) 4. 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0.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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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 ( 1 分 )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0.5分) 2.初步设计接近施工图标准的程度(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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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阶段:先进行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在15分以上(含15分)为合格,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得分;当评委少于5人(含5人)时取平均值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得分。)及资格审查资料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九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九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所有投标人的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未中标的设计单位所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等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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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7分)暗标 |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 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2)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 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 容进行评分(0.7-1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7-1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7-1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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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依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 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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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 ②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资格的得0.5分。 ③设计单位配备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份至2024年10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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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6分) |
依据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东建〔2024〕11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100)*6 1、首先“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有得分的 142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2、其次“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仅限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有得分的32家企业,市政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 3、如东县新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如东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如东市场,初始分为如东县县内建筑业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32.4分。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