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FFJSZ2024040004003扬州市邗江区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07 18:12:59 来源:扬州市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扬州市邗江区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州市邗江区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项目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扬邗行审投[2023]2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新龙村

2.2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1837.36m2,总建筑面积18862.6m2,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的建设规模为准。规划建设粮食储备高大平房仓仓容约8万吨,配套建设综合楼服务楼约1600平方米、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单体建筑高度(最高值):12.24米、单体建筑跨度(最长值):2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值):2240.7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扬州市邗江区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土建施工、智能化工程等)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0)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11)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监理任务书

2.4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 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6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其中一人任命为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2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和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8月至202410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11 7 日至 2024 11 12 日。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11 28 9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        代理机构:江苏畅采工程咨询

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371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润蜀路18

邮编:225012                        邮编:225012

联系人:卞主任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4-80337357                 电话:1806123788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061237880@189.cn

10.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20241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