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06 18:52:49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耳洞干渠南侧5处水塘综合整治工程,玖珑湾北侧、海天路南侧水塘综合整治工程,周恩来纪念馆西侧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老涧河(地洞沟-铁云路)段新建工程,现状老涧河(沈坤路-地洞沟段)水环境提升工程,新路斗渠水环境提升工程,经四路西侧明渠水环境提升工程,文渠生态补水工程,边寿民路边沟与新一支渠联通工程,文渠河内截污段(矶心闸-名人亭)管道提升工程,阳光现代城南侧雨水管道入新泗河节点改造、莲花路雨水管道入运粮河节点改造工程,乌纱干渠新建水闸工程等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施施工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3监理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08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有在监工程最多不超过两项,在市外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2名(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不少于1名、机电安装工程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上的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证书,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承诺中标后监理人员配备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规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11拟选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

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且须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规定文件要求。

3.1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3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获取时间:2024年 11 7 日至 2024年 11 18 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31.247: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19 9 00分,地点为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4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31.247) 找到淮安新系统“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9

项目管理机构:23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

信用得分: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Q1值在开标前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

(59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59分

项目监理机构(23分)

总监理工程师8分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

2.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年限满15年以上的得2分;10-15年(含15年)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执业年限以国监执业资格证签发日期为准,日期计算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3.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

4.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的得1分;

5.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的得1分;

6.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

7.具有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

注:以上有效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8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15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不少于1名、机电安装工程不少于1名),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以注册专业或培训专业为准。

1、按上述要求的配备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得9分,不满足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2、以上配备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限评1名):

同时具有所学专业为给排水和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和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安装工程)和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

3以上配备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限评1名):

同时具有所学专业为安全工程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和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登记证和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

注:以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为评分依据。

15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现场应配齐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图籍、现场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游标卡尺、焊接检测尺、螺旋测微仪、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相位检测仪 (电器) 、电阻测试仪、百格网等。

注:以上设备以列表形式报出,每样设备每缺少一项扣0.5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分

 

信用得分 (10分)

信用得分=10%×开标时最新一期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监理行业信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注:

1、监理企业信用评分不区分主增项和等级。

2、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市外监理企业初始信用分取在我市的市外监理企业的上一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初始信用考核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3、新取得资质的市内监理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本地企业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初始信用考核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4、淮安市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9)27号,2019年3月27号发布的关于印发《淮安市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自评价公布之日起至下次评价公布之日前有效。

10分

说明

1、以上评分标准涉及的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再接受原件,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诚信库链接,否则不予认可。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诚信库链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2、项目监理机构打分中,须提供证件、证书,且所有证件、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有关证书及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的(如年审、继续教育、延续注册)必须由市级及以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处于延续状态且有效通过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总监及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如有兼任的则兼任的均不得分。

4、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等工作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个月养老等社会保险的交纳单位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住建部颁发注册执业证书为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国家应急管理部或原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为准。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以国家发改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为准。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为准。

6、涉及打分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提供学信网可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老毕业证书不可学信网查询的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提供所毕业学校的书面学历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必须上传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淮安区西长街417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139523791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冀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府前路15号三楼306

联 系 人:花工

电 话:0517-85885389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淮安区委党校院内西北侧办公楼)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8518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