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1#楼通风空调采购(暂估价二次招标)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1#楼通风空调采购(暂估价二次招标)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太)核[2015] 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熙和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熙和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太湖度假区孙武路2013号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271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N3205010304000970001001 | 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1#楼通风空调采购(暂估价二次招标) | 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1#楼通风空调采购 | 150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4.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0-08 00:00至2024-10-14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1 13: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⑵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书面代理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如代理商投标时通风空调系统(空调、热水锅炉、冷却塔)用不同品牌则同时提供(空调)厂家授权书和(热水锅炉)生产厂家授权书和以及(冷却塔)生产厂家授权书。 ⑶一家投标申请人(空调)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热水锅炉)也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冷却塔)也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入围单位则当场随机抽签。若(空调)、(热水锅炉)、(冷却塔)出现生产厂家同时授权多个经销商时,按照空调→热水锅炉→冷却塔的顺序进行判定。 ⑷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通风空调(须包含螺杆式冷水空调、热水锅炉、冷却塔)业绩。 说明:提供的业绩能够证明包含通风空调系统(须包含螺杆式冷水空调、热水锅炉、冷却塔)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满足相应指标的,应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盖章说明或工程量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⑸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因质量问题导致诉讼的投标品牌投标;申请人承诺其产品无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⑴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⑶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⑴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⑵厂家及厂家特约授权的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⑶符合本公告“7.其它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相应资料原件扫描件; ⑷投标品牌生产制造厂商(空调、热水锅炉、冷却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⑸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⑹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最新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四)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五)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单位应提供的资格申请资料均以上传的扫描件为准,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扫描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满3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七)本项目的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0%(以此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5.监管部门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6.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熙和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1618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215000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程佳、阙芳圆、朱丽、朱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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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512-67339020-8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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