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泗阳县中小学校运动场地塑胶跑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428001001
泗阳县教育局的2024年泗阳县中小学校运动场地塑胶跑道改造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4]5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泗阳县中小学校运动场地塑胶跑道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泗阳县穿城中学、城厢中学、黄圩小学等19所泗阳县中小学校园内。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拟改造19所中小学塑胶跑道面积共计约53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保留原塑胶跑道地坪面、切割并铲除破损处塑胶、清理并找平、喷涂铺设EPDM彩色塑胶、划线等。
1.3 工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10.20-2024.11.20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 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4年泗阳县中小学校运动场地塑胶跑道改造项目,包括保留原塑胶跑道地坪面、切割并铲除破损处塑胶、清理并找平、喷涂铺设EPDM彩色塑胶、划线等。
预算价:949225.77元;最高投标限价:949225.77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3.1投标报价(100分)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 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 舍五入取整,末 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 A × K,Κ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仵≥ 7家 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 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 × K1× Q1+B× K2 × Q2,Q2=1- 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 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5278110。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教育局,电话:1377397439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10号 |
地 址:泗阳县恒大国际广场104室 |
联系人:臧天强 |
联系人:汪红 |
电 话:13773974399 |
电 话:1533503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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