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分中心)浦口监狱迁建安防和信息化项目设计招标公告299564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30 20:00:35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编号: APK240117-01FG
1. 招标条件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监狱迁建安防和信息化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24]76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841.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841.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林新城浦口监狱新址范围内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为硬件和软件购置,具体包括(1)新建安防工程,主要满足新址警察和驻监武警看押管理罪犯使用的周界报警、视频监控、监舍门禁等内部安防设施及少量软件购置。(2)新建信息化工程,主要为新建支撑信息化软件运行的硬件设施,满足日常管理需求,含融媒体教育、多媒体会议、狱务公开、智能楼宇管控、网络安全管理等系统。本项目建筑面积137580平方米,建筑单体19幢,其中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46644.04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841.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建筑、改造建筑内外及其附属设施、地面停车场、公共区域的安防及信息化系统(含主干管线、建筑进出管线的设计)。
设计应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开项表及物料表)、设计各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0-30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额(或建安费)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公寓、住宅、厂房除外)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上反映的数据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岀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3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8分)
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额(或建安费)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公寓、住宅、厂房除外)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上反映的数据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岀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整体方案:根据相应投标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考虑是否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重难点分析: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及关键技术问题分析进行评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信息化系统设计:各子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准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5)设计概算及成本控制措施:设计概算是否合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设计进度保障措施: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设计质量保障措施: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新技术等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2)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3)通信或自动化类专业人员2名:具有通信类(含电子信息、计算机类)或自动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人,具有通信类(含电子信息、计算机类)或自动化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人。(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4)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需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评标补充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
6.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除外)。
7.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3月-2024年0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原因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和退役军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或人事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3月-2024年0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原因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和退役军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或人事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8.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01室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D栋1003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严润泽、王鸿
        电       话:025-85500298 电       话:025-86639813、15951656008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f07cfc3d-1745-43f3-a2a5-6274f287034a&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K9we4GK*R9TFsOl7k9qIlR1KbqGrFkLhkx89A3yGokZW934lbEQ2JCCtUxTF0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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