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14 17:07:24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淮工经发复[2024]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工业园区发展大道、栖霞路、昆仑路 玉龙路 龙腾路。

2.1.2 建设规模:对古盐河及栖霞河过河污水管道进行重新建设,长约0.65km;栖霞小区、朱桥小区新建污水泵站及污水压力管道,长约3.4km。龙江路、香山路、西安路、通衢大道、北辰路、祥泰路、永清路等道路新建污水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长约18km。 南片区企业围墙外建设雨水排水管及回水管,安装水感应器、流量计、闸阀等设施;建设水质监测一体机柜,安装COD、氨氮、pH等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7887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1、对古盐河及栖霞河过河污水管道进行重新建设,长约0.65km;栖霞小区、朱桥小区新建污水泵站及污水压力管道,长约3.4km。龙江路、香山路、西安路、通衢大道、北辰路、祥泰路、永清路等道路新建污水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长约18km。

2、工业园区南片化工区企业围墙外建设雨水排水管及回水管,安装水感应器、流量计、闸阀等设施;建设水质监测一体机柜,安装COD、氨氮、pH等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

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

起已超过 5 年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自 20219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3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且为现任职单位的业绩,本项目排水管网工程是指雨污水管道新建或改造维修工程

3.5.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5.3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

不合格状态。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14 2024 10  1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获取(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 

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3 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  10 16  9 30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全部入围;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方法三,均值入

围法;(具体评标入围方法详见附件 A)。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平均值以上     家、平均值以下     家;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

照;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否




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则不予认可。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 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 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 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6 个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 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 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 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人有    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 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  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 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

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 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

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说明:

1)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 (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 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 期间的工程。

2)若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自 20219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3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且为现任职单位的业绩,本项目排水管网工程是指雨污水管道新建或改造维修工程。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 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

2)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注:

1)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4)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的施工部分金额应满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     文件日期 准;

2、企业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 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 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

 

非联合体即可



注:1、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 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 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2、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

“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

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

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   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   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

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82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 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 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t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16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满分3分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2分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2分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满分2分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2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3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满分2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符合前附表的暗标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3.3(3)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

投标人自20219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63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业绩,本项目排水管网工程是指雨污水管道新建或改造维修工程且满足本公告3.5要求。有1个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 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

2)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注:1)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4)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的施工部分金额应满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

6)本项目已作为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再参与投标人业绩评分;

7)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2.3.3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投标人业绩

?经济标:投标报价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3、评审顺序:

1)初步评审结束后先评审商务标和技术标,根据评审得分汇总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 9 家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投标企业数量低于9家时可以全部推荐进入经济标评审。

2)最终按进入经济标评审的投标单位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7家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提出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2.3.5

定标因素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考察情况作为定标因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创智空间3号楼416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151173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2室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 1876203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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