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路北、世伦路西 C17041地块供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洪江路北、世伦路西C17041地块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天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供电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1062万元,最大电压等级为10kV。
2.1.3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供电主管部门验收。
2.2招标范围:洪江路北、世伦路西 C17041地块供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①企业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9月11日至 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5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
南通天启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和丰大厦A座9楼 |
地址 |
南通市星城路299号 |
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人 |
朱一仁 |
电话 |
0513-55883586 |
电话 |
18068996360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690206903@qq.com |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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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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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R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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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①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20家(含2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②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本项目将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R方法二;R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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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开标顺序 |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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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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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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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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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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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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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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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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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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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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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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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 ①企业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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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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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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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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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按规定缴纳凭证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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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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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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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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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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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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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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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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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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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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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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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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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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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R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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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88%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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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分,每上浮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