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编号:NJHW-230147-3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 招标人为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楼宇亮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路18号 |
规模: |
合同估算价480万元 |
建设工期: |
9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楼宇亮化设备采购 |
数量: |
1批 |
技术规格: |
含7267套灯具,其中主要包含12W XQ12-1洗墙灯、36W DM36条形地埋灯、48W DM48地埋灯,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 |
项目地点 |
交货期: |
9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2)财务要求: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06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亮化设备采购供货业绩(不含单项路灯、桥梁、隧道亮化项目);(备注: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3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5)其他要求: |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职称:工程师及以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②其他要求:针对下述3.3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XQ12-1洗墙灯的唯一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③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有效的投标中,投标单位≥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以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单位<7家时,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值。(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与基准价偏差 (偏差率):a.等于评标基准价58分。b.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c.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商务评分:投标设备的业绩: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06月01日以来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亮化设备采购供货业绩(不含单项路灯、桥梁、隧道亮化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5分,满分3分。(备注: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3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提供投标人自2019年06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亮化设备采购供货业绩(不含单项路灯、桥梁、隧道亮化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备注: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3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企业评分业绩、资审业绩均不可兼得。)3、技术评分:(1)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12W XQ12-1洗墙灯(只提供一米的)、36W DM36条形地埋灯(只提供一米的)、48W DM48地埋灯(提供1个)),对样品进行综合评分,能反映样品的外观、材质。满分11分,优得11分,良得9.9分,中得8.8分,差得7.7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三、技术性能指标”的(1)技术性能指标中的参数响应状况综合打分。完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分。参数如有负偏离,有一项负偏离评委扣0.5分,扣完为止。(3)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a.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人员:(a)投标人配备的售后服务人员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操作资格证书,有2人及以上的得2分,每多提供2人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b).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人员证书有2人及以上的得2分,每多提供2人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近半年(2024年03月-2024年0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此项满分8分。b.投标人所提供的免费质保期在4年的基础上(承诺4年不得分),每延长1年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承诺书。c.安装及调试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安装及调试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信用因素:信用等级满分为3分,其中AAA级及以上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新丰路18号 |
地址: |
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孙吉刚 |
联系人: |
王梦笑 |
电话: |
025-52127913 |
电话: |
025-83248662-804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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