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春风云舍项目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李春风云舍项目已由连发改备【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天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桃李春风云舍项目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云台山景区葫芦山路北、东窑路西。
2.1.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23.9万平方米,容积率小于1.4大于1;建筑限高36米;建筑密度小于28%,绿地率大于30%。地上部分约17.3万㎡,其中10/11层小高20栋约9.61万㎡,6层6栋约2.38万㎡,保障房1栋11层约0.46万㎡(精装修交付),3栋(1栋11层2栋6层)养老公寓(毛坯交付)约1.25万㎡,底商0.43万㎡,地上四层叠墅13栋,约3.02万㎡;其他配套用房约0.15万㎡;地下部分约6.6万㎡,其中人防约 2.1万㎡。外线接入工程包括电源接入点至新建环网柜(含环网柜建设)。内线供配电工程包括新建环网柜至红线内表箱及所有相关的配套设施。
2.1.3、最高投标限价:802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0万元,外线接入工程最高限价为2300万元,内线供配电最高限价为5060万元(其中一期最高限价为3100万元,二期最高限价为1400万元,三期最高限价为560万元),暂列金额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85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本项目为分期施工,内外线同步施工,内线先施工一期范围,二、三期施工时间根据建设单位开发要求确定。其中外线接入及一期工程工期为65日历天(含整体设计),二期、三期工期均为60日历天。每期施工设备需在35日历天内到场。
计划开工日期:一期为2024年10月1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二、三期工程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一期施工范围:①1#、2#、4#、5#、6#配电房(包含各配电房地下室区域供电);②1#、5#-22#、25#、29#、33#、37#、40#楼居民、非居民;③24#楼非居民以及地上41个充电桩车位送电。
二期施工范围:①3#配电房及地下室区域供电;②3#、27#、28#、31#、32#、34#、35#、36#、38#、41#、43#居民、非居民供电以及24#楼居民供电。
三期施工范围:2#、4#、23#、30#、39#、42#楼居民、非居民供电。
招标人可根据开发节奏调整项目分期范围,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完成。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业主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完成送电。
2.2.1 设计范围:本项目小区供配电 EPC 总承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工程、受电工程(包括居民供配电及非居民供配电)、配套土建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2.2物资采购:本项目所需全部相关设备、电缆及其他主辅材料等,并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保护。
2.2.3施工范围:本项目居民供配电 EPC 总承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接入工程、受电工程(居民和非居民供配电)、配套土建等设计全部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临时用地内因施工需要拆除工作、地上附着物清理、现场三通一平以及施工完成后临时用地内恢复原状等因临时用地产生的所有工作,最终确保如期送电,主要包括:
2.2.3.1红线外环网柜至小区变兼开闭所的高压电缆及电缆通道;
2.2.3.2配电房供电土建工程:土方回填至±0.00,各类设备基础,电缆沟(含室外)等的土方开挖、回填由配电单位施工;电缆沟底部砼底板及垫层;砼电缆沟及电缆沟内墙面、地面抹灰;电缆沟支架及预埋件;室内变压器、高低压柜基础及预埋件;室内150mm厚砼地面及环氧树脂自流平面层;电缆沟盖板;配电房内墙面、顶棚涂料、吊顶;墙面及天棚采用铝合金穿孔吸音板;
计量间供电土建工程:砼电缆沟;预埋件及电缆沟钢盖板;砼电缆沟沟壁及底面抹灰;计量间室内回填及100mm厚底面;计量间内墙面、顶棚涂料;高低压柜、变压器、母线、DTU及直流系统、照明(包含管线预埋)、消防端子箱、火灾探测器、接地(预留接头,投标人负责按图纸全部完成后续工作)、电气系统调试、智能监控系统设备、通讯系统、防火封堵、满足验收要求的安全工器具等;
配电房安装工程:高低压柜、变压器、母线、DTU及直流系统、照明(包含管线预埋)、消防端子箱、火灾探测器、接地(预留接头,投标人负责按图纸全部完成后续工作)、电气系统调试、智能监控系统设备、通讯系统、防火封堵、满足验收要求的安全工器具;
2.2.3.3变电所多表采集、智能化及通讯;
2.2.3.4与居配有关的高低压电缆(如配电房之间的高压电缆、低压柜至电缆分支箱、电缆分支箱至表箱、低压柜至强电井及表箱)、进入住宅的桥架、住宅竖井内的桥架及母线槽等;
2.2.3.5室外居配的电缆通道、分支箱基础及与非居配电共用的通道等;
2.2.3.6与居配有关的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包含电表安装(包含电表进出线号码管制作安装)、核对户号、表号等;
2.2.3.7配电房模拟图板、箱柜标牌、表箱喷户号箱号、表箱上锁、六氟化硫系统安装计入居民供配电范围内。
2.2.3.8非居计量间安装:主要包括计量间照明(包含管线预埋)、风机及其控制设备、湿度传感器、计量柜、挡鼠板、绝缘垫等;
2.2.3.9室外部分:主要包括高低压电缆保护管、充电桩电缆保护管(按图纸全部施工到位)、电缆检查井、分支箱及基础、计量箱及基础、管道包封、管道标志牌、标志桩、管道防火封堵等;
2.2.3.10电缆:主要包括环网至配电房、配电房内部电缆、配电房馈线柜至电缆分支箱、分支箱至电表箱、电表箱至充电桩、配电房馈线柜至公建低压计量柜、配电房馈线柜至电梯及消防计量箱、公建低压计量柜至计量表双电源箱、计量柜至计量间照明箱、非居计量柜至新增AP柜;
2.2.3.11充电桩:充电桩需确保满足所有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充电桩容量配置,包括安装充电桩需敷设的桥架、电缆、电线、管道、接地等工作,含充电桩布置出图。充电桩电缆分支箱至充电桩电表箱部分100%完成,充电桩电表箱至所有车位预留通道的线缆、管道等布置100%完成,完成不低于车位数量的10%车位的充电桩安装。
居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详见《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2.4承包人需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承担通道沿线的规划报批、绿化迁移、青苗赔偿等政处工作和相关费用,以及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等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须确保本项目通过验收并完成正式送电。
2.2.5投标人需全面考虑到与本项目送电有关的全部因素,上述设计、采购、施工范围未能列举的内容以及因政策调整导致的增加内容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2.2.6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01月0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2月-2024年7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合格分12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资料进行评审。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5名且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若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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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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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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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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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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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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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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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K(K取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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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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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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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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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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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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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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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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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不低于6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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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设计人员: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施工人员: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需将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在提供证书同时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2月-2024年7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资料。同一人员仅计取一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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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如仅有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计取2项业绩的最高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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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如仅有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负责人业绩乘0.8,如仅有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负责人业绩乘0.7。本项只计取1项业绩的最高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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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7)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8)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0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除外)。
9.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CA密码锁(无需密封,单独递交)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天润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林溪路瑞安花园B座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518-855229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506130688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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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