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综合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综合楼改造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综合楼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62号 | |
2.工程规模:项目改造面积石材幕墙约820平方米,涂料约2880平方米,铝合金窗约538平方米,北立面室内墙修缮约952平方米,玻璃幕墙约275平方米,辅楼西立面修缮约616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为51.75米。 |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3205711847000310001001 |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综合楼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石材幕墙约820平方米,涂料约2880平方米,铝合金窗约538平方米,北立面室内墙修缮约952平方米,玻璃幕墙约275平方米,辅楼西立面修缮约616平方米 |
90 |
439.67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限两家(装修工程与幕墙工程各一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4.企业业绩要求:无 | |||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无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 |||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 |||
8.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9.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 |||
10.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
11.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 |||
1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1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1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 |||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15.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资格条件中:第10、11、12、13、14条; | |||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
17.如招标公告有企业资质要求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4年08月13日 23时59分。 | 2.领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五、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 |||
2.现场投标地点: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 |||
3.保证金信息: | |||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 |||
六、其他说明 | |||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七、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笙景工程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地址: | 苏州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元路与澄阳路交汇处桂花公园内1号楼 |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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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胡韬 |
代理联系人: |
陈立春、严吉伟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邮箱: |
227924366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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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
0512-69991096 |
代理联系电话: |
0512-35016076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传真: |
0512-58222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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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
0512-66605612 、 0512-66605605 |